松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松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松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位於松嶺區小揚氣鎮松嶺大街8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松嶺區小揚氣鎮松嶺大街8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地址,工作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承擔全區登記管轄的各類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管理全區各類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查處各類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違法行為。
(五)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處理等工作。
(六)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按規定職責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按許可權承擔並指導查處市場中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八)依法組織查處非法經濟組織和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違反法律法規中有關登記註冊事項的案件,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工作。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組織管理註冊商標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和其他商標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二)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消費警示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四)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在國家監督抽查、省、地級定期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的行政處理事項。
(十五)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區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區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除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除外)備案工作;指導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等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標準化和服務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全區物品編碼和標準化信息工作。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規範和管理計量校準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檢定員資格認定;計量標準器具核准;計量檢定機構授權審批。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區認證工作。負責管理實施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工作;負責對相關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授權和監督管理。
(十九)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和行政許可的監察檢查;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二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全區質量技術監督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工作。
(二十一)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承擔食品、食鹽、酒類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責任。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區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區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
(二十二)組織實施藥品法典;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樣檢驗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對國家基本藥物質量進行監管;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三)監督實施食品、食鹽、酒類、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十四)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二十五)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七)掌握分析食品、酒類、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議。
(二十八)負責反壟斷和價格監督檢查。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二十九)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三十)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三十一)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三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種養殖 1.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包括水產品)從種養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權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畜禽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後,以及食用畜禽產品進入市場流通後,按食品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完成上級衛生健康部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任務,並及時向松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4.與區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等市場違法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化、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辦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網路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等領域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公眾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承辦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擔有關對外合作協定性檔案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2.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對行政處罰案件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和本部門項目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傳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深化改革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
3.承擔機關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市場監督管理股
1.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實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並指導政務服務視窗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協調工作。
2.依法對全區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市場價格壟斷執法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監管工作;指導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價格行為規範工作;指導推進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收費價格公示制度,負責商品價格標籤備案管理工作。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3.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4.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引導、督促經營者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消費維權網路。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12315市場監督管理諮詢投訴舉報的制度、措施、辦法。指導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組織投訴舉報平台信息建設及數據統計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5.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和監測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三)質量綜合股
1.組織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政策措施的實施,承擔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建立並實施全區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擬訂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措施,承擔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監管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擬訂全區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執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業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及授權、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3.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4.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負責實施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負責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和發布智慧財產權申請、授權、註冊、登記等信息工作。
5.擬訂標準化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承擔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管理商標條碼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管股
1.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安全抽檢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參與制定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
2.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承擔食品添加劑、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生產許可工作。
3.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經營許可及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攤販、食雜店和現場制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市場推廣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協調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六)藥品醫療器械股
1.負責實施藥品(中藥飲片、民族藥、中藥材市場)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化妝品檢查制度。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管工作。負責開展藥品、化妝品流通環節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行政許可的相關工作。負責執業藥師資格準入管理,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2.擬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依法履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備案工作。
(七)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開展各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受理對產(商)品質量、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投訴;組織開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以及有關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市場中的壟斷、企業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廣告、無照經營、契約欺詐、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參與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依法查處違反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依法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進行整治,依法查處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違法違規案件;依法查處商標、專利侵權行為。指導實施全區反不正當價格行為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價格壟斷和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件。協助參與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

機構地址

松嶺區小揚氣鎮松嶺大街86號

工作時間

五一之前: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五一之後:下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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