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全市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辦法制定。
2.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承擔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工作。負責全市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經濟審計工作,監督管理農民負擔、農民承包契約和農村勞務工作。指導全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4.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負責全市畜禽良種測定、繁殖改良和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5.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等工作。提出促進
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組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6.負責全市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和
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7.負責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發布、撲滅等應急工作;承擔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8.負責全市獸醫醫政、獸醫藥政、獸醫醫療器械、飼料、牧草種子行政管理和種畜禽、獸藥等生產質量的監測及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殘留監控工作。
9.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配合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相關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10.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
植物檢疫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市植物檢疫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11.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中央、省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綜合開發等農業投資項目,編制市級農業投資安排的建設規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農田整治項目管理。
12.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3.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4.牽頭開展全市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
15.承擔全市農業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全市農業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松原市農業農村局核定內設科室9個,分別為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農業科、牧業漁業科、農機農墾農經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農村科、市場信息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鄉村產業發展科、獸醫藥政科,設立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綜合性材料;總結並宣傳推廣農業及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承擔新聞發布工作。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加強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農產品生產布局等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及財政支農項目建議;承擔
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相關工作,引導農業結構調整;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有關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管理機關國有資產,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承擔市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實施“縣域突破”戰略和“開放帶動”戰略的組織協調;組織和實施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大改革;負責縣域經濟發展的信息發布。
(二)農業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糧油生產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糧油作物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負責調度發布農情信息,組織防災減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調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研究提出園藝、特產、經濟作物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以及重大技術措施;指導技術推廣及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並指導園藝、特產、經濟作物及多種經營產業等產品的加工和銷售;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實施栽培標準化規程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辦市內和進出境
植物檢疫事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辦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加工業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市級農業產業化標準,評定市級農業產業化,並進行運行監測;負責省級、國家級農業產業化申報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地建設,指導龍頭企業和市場建設;負責市農業產業化協會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工作。
(三)牧業科(草原飼料科)
研究擬定牧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牧業經濟發展和產業化工作;對牧業行業發展中資源配置、結構布局及巨觀調控等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擬定地方牧業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牧業行業國家標準的實施;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牧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審核、申報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種畜禽管理工作,組織核發種畜禽(父母代)生產經營許可證。監督執行草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編制草原生態建設、資源開發和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草原監理和草原防火工作。監督執行飼料方面的法律法規;編制全市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飼料行業產品的質量檢測、監督工作;組織實施飼料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承擔飼料工業的統計工作;負責飼料行業重大示範項目、基建項目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
(四)農業機械化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的政策、規劃、計畫;提出農業生產機械裝備的技術和發展要求,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組織實施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依法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依法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和維修管理;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機化信息建設,培育農機服務市場。
(五)新農村建設指導科
負責擬定全市新農村建設規劃;負責綜合指導協調全市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調度、檢查和指導新農村建設工作進展情況;負責各行政村農民的新農村政策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抓好省級示範村和改善人居環境重點村的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項目的管理和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市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打假”和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負責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認證以及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農業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科教農墾科
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民科技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負責外來物種管理和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市農墾系統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墾行業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農墾
基本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獸醫藥政科
監督執行獸醫獸藥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獸醫衛生、防疫檢疫等方面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藥檢工作;監督執行獸醫、獸藥標準;負責執業獸醫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監督對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藥殘留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核發獸藥監督員證,獸藥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檢疫員證;負責全市種畜禽管理工作,組織核發種畜禽(父母代)生產經營許可證、家禽孵化場生產許可證和人工授精技術員證。
(九) 市場信息科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
安全風險評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
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組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研究制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發展規劃;管理“三品”商標標誌;協助開展產業環境監測、產品質量檢測和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三品”技術培訓、品牌宣傳和基地建設指導工作。研究提出全市
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加強農業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
(十)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畜禽定點屠宰辦公室)
負責全市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起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督促實施;負責全市定點屠宰廠行政許可;指導和監督全市畜禽屠宰廠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檢驗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承擔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及畜禽屠宰行業畜禽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全市屠宰行業信息統計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放心肉”工程。
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市直機關工委、委黨組以及本組織的決議,圍繞我委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組織黨員幹部學習
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負責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指導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機關領導班子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了解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紀委派駐組開展工作,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
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民眾組織,並開展工作;助部黨組做好統戰工作;協調組織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作;承辦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研究擬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考察、任免、調配、待遇、獎懲、辭職、辭退、監督工作;研究擬定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流動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領域各類專家選拔、推薦等和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勞動工資、保險福利、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下領導幹部出國(境)人員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業行業人事勞動統計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
直屬單位
松原市農業委員會下屬獨立法人事業單位13個,分別為松原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松原市獸藥飼料監察所、松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松原市草原管理總站、松原市農業科學院、松原市農民科技教育中心、松原市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松原市畜牧工作站、松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松原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松原市種子管理站、松原市農機工作總站(農機監理所)、松原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具體職責如下:
1.松原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成立於1993年5月,2010年11月參公。屬正科級建制的參公單位,主要負責依法管理農村集體資產,依法對農村經濟進行審計;依法監督管理農民負擔;依法管理農村承包契約,依法管理農村勞務;依法統計和匯總農村經濟數據和資料;對鄉、村兩財會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並提出任免建議,培訓農村財務管理人員,依法查處侵害
農村集體經濟和加重農民負擔的案件等工作。
2.松原市獸藥飼料監察所,成立於1993年5月,原松原市獸醫藥械管理總站,1999年1月,加掛松原市獸藥飼料監察所牌子。2010年11月參公。屬正科級建制的參公單位,主要負責對全市獸藥質量進行監察工作。
3.松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成立於1996年10月,2010年11月參公。屬正科級建制的參公單位,主要負責動物飼養、屠宰、運輸及動物產品加工、儲藏、經營等環節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獸醫衛生監督工作。
4.松原市草原管理總站,1996年10月,由畜牧站加掛草原站牌子,2006年11月,成立獨立事業單位,2010年11月參公。屬正科級建制的參公單位,主要負責對違反草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工作。
5.松原市農業科學院,2015年11月由
松原市特色農產品產業化創新研發中心(成立於2012年10月)更名為市農業科學院,屬正處級建制的參公單位,主要負責承擔國家、省、市的農業科學研究任務,開展套用研究和試驗示範研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負責農業套用基礎研究、農業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產業研發,生物、遙感、檢測等高技術在農業上的研究與套用,提供農業科技創新成果;負責糧食、
經濟作物及養殖業新品種選育;負責農業科技的普及培訓、諮詢及示範推廣;負責農業科技的對外與合作工作。
6.松原市農民科技教育中心,1993年5月成立,屬副處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農業廣播電視中專學歷教育和全市農民科技教育培訓工作。
7.松原市農業技術推廣總站,1991年7月成立,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農業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情監測預報等工作。
8.松原市畜牧工作站,成立於1993年,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9.松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08年獨立設定,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土壤肥料調查分析與土壤肥力監測,新肥料的引進試驗、示範與推廣;負責全市土壤肥料科技培訓等工作。
10.松原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於2006年11月,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動物疫病的免疫、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分析、疫情報告等工作。
11.松原市種子管理站,1996年9月成立,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對全市種子市場進行管理;受主管部門委託,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種子案件;負責對全市種子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受主管部門委託依法對制售假種子案件進行查處,負責開展並指導新品種的引育和示範工作。
12.松原市農機工作總站(農機監理所),1991年7月成立,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推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農業機械產品質量鑑定和農業機械各類人員培訓工作。
13.松原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2017年9月成立,屬正科級建制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副書記、局長:王雷,主持市農業農村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王浩亮
調研員:朱良彪,分管獸醫醫政、獸醫藥政、動物防疫檢疫、衛生監督、機關行政事務(政務公開)和計畫財務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獸醫藥政科、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獸藥飼料監察所。
副局長:趙志剛,分管農業科研、農經、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具體分管農科院、農民科技教育中心、農經局。
副局長:馬志遠,分管農業生產、園藝特產、農業產業化、農業機械化、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分管農業科、農機科、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農業總站、土壤肥料工作站、農機工作總站。
副局長:徐新安,分管牧業生產、牧業產業化、畜產品質量安全、飼料、草原建設管理及防火工作,具體分管牧業科、草原飼料科、畜牧工作總站、草原管理總站。
副局長:王洪生,分管縣域突破、農牧業執法、新農村建設工作,具體分管政策法規科、新農村建設指導科、種子管理站、農藥監督管理站、植物檢疫站。
副局長:程國興,分管市場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教、農墾、綠色、有機、
無公害農產品開發及基地建設工作,具體分管市場信息科、科教農墾科、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副局長:任平
副調研員:冷憲軍,分管信訪、績效考核、黨建、群團、人事、幹部教育培訓考核、扶貧及定點屠宰工作。具體分管機關黨委、畜禽定點屠宰辦公室。
一級調研員:孫成德
四級調研員:劉靜波
在上述分工的基礎上,
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和信訪工作堅持“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獲得吉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