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經濟技術合作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促進利用內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優惠政策、推動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原市經濟技術合作局
  • 地點:松原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二)擬定全市招商引資、工業項目開發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市境內、境外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和後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工業項目開發建設推動機制。
(三)負責全市省級開發區、省級工業集中區、市級園區的巨觀管理、指導、考核工作;擬訂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級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級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省級、國家級開發區等相關工作;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對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市級園區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經濟發展指標的調度、考核、評比工作。
(四)負責同國內外各類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及其它投資者的聯繫,積極吸引他們來我市進行商務活動;負責組織推動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及東北四省區的區域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我市與國內外友好城市的聯絡對接工作。
(五)負責國內外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發展動態;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推進校(院)地合作工作,做好科技項目的包裝和推介工作;負責做好全市重大項目的研發和開發工作;負責全市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負責運行和管理我市招商引資信息網路。
(六)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擬定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外商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和章程的情況;負責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服務,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問題。
(七)負責貫徹國家、省發展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擬定我市與外省城市之間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駐松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工業項目開發建設的調度、匯總、通報、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到位資金的確認;負責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認定和審批。
(九)負責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技術合作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機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外事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文管理、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信訪、車輛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擬定全市工業項目開發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主要目標任務進行分解下達,抓好重點工業項目開發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項目開發建設完成情況的調度、檢查、考評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調度、匯總各專業科室的工作情況。
(三)招商科。負責編制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全市招商引資年度目標任務進行分解下達;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完成情況的調度、統計、檢查、考評工作;負責與珠三角、東北四省(區)經濟協作組織的聯絡、協調;負責組織論證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負責擬定促進利用內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優惠政策和推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引資中介人的認定和獎勵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幹部輪崗創業工作情況的調度、綜合、協調、考評。
(四)投資促進科。負責編制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設計和編制我市招商引資外宣資料;負責策劃和組織全市重大招商活動;負責與長三角、環渤海區域經濟協作組織的聯絡、協調;負責與國內和國外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及其他投資者的聯繫,建立客戶檔案;負責國內外客商來松考察、商洽的聯絡和對接;負責與國內、國外公司駐松代表處和外埠駐松商會的聯繫;負責全市區域合作情況的調度、統計和綜合。
(五)技術合作科。負責擬定國內外技術合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圍繞我市主導產業、資源優勢,組織開展重大工業項目前期的調研、論證工作,組織編制重大工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負責推進校(院)地合作、科技招商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工業項目的開發儲備;負責全市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負責全市技術合作情況的調度、統計和綜合。
(六)信息科。負責松原項目招商網的建設、運行、維護及全部網站內容的定期替換和更新;負責開展網上招商工作;負責定期將我市的投資環境、資源優勢、優惠政策及項目信息通過網路向外發布;負責廣泛蒐集、整理、匯總國內外強勢投資企業的擴張意向和發展動態、發展趨勢,並提出分析意見和建議。
(七)開發區管理科。負責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及特色園區建設的巨觀管理、指導和考評;負責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及特色園區發展規劃的論證和審批;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工業集中區設定的申報,市級園區設定的審批;負責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及特色園區主要發展指標完成情況的調度、考核和評比;負責開發區協會的組織建設和活動開展。
(八)外資科。負責擬定全市外商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擬定並實施全市外商投資政策;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或審核上報;負責核准國家、省規定的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併);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負責聯繫外資企業協會;負責外資企業的調度和統計工作。
(九)經濟協作科。負責擬定我市與外地、外省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跨區域、跨行業的經濟協作工作;負責我市企業事業單位駐外辦事機構和外地駐我市辦事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為外資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擬訂服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負責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認定和審批;負責參與全市外商投資“軟環境”的整治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來信、來訪和投訴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技術合作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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