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民宗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點:東鄉縣
- 適用地區:東鄉縣
- 性質:政府機關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
2、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
3、協助擬定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
4、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5、推動宗教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國家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6、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傳教育,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7、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
8、指導鄉鎮民族和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使用,培訓、教育和民族、宗教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9、承辦上級民宗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民族股、宗教股
單位地址
東鄉縣恆安西路政府大樓五樓縣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