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政府和行政部門的決定、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全區經濟和社會總體發展規劃,組織制定本區各級各類教育、體育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其實施。
2.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校長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教育體育行政幹部的考察、任免、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規劃、落實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表彰、獎勵、考核工作。做好全區教師招聘、錄用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幹部教師培養培訓並制定培訓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人事檔案;負責全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3.負責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管理和教學教研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4.指導教育體育督導工作,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對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場)、金峰街道履行教育體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規劃,搞好教育結構、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及體育管理等方面改革。
6.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的投資的政策;監督測評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統籌安排各級各類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安排使用校舍、體育場館建設和危房改造資金,並負責和指導校舍、體育場館的管理與維修。負責和指導教學儀器、藝術、體育器材的配置。指導和管理全區勤工儉學工作;協調和管理全區教育、體育幹部和職工的工資福利,醫療保險和獎懲政策。
7.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少兒體校管理,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承辦各級體育競賽及青少兒賽事。擬定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發展體育市場,規範體育經營活動。負責區內體育社團、經營性高危體育項目、體育經營場所、武術學校、運動技術學校、氣功站點等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區內三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資格認定。負責對外體育交流、體育彩票發行、體育場館運營、維護及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
9.負責全區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工作。
10.負責管理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幼兒教育;負責面向社會認定幼稚園、國小、國中教師資格;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的行政審批管理等工作。
11.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教育宣傳、信息(數字)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區現代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教育傳媒、教育技術裝備等工作;負責全區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承擔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12.統籌管理全區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幼稚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負責全區各類學校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各類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教育體育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經教育體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對經教育體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區各類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負責教育體育部門體育設施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體育部門組織承辦的重要體育賽事和活動、體育彩票發行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指導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長辦公會、調度會、綜合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承擔機關文電、提案議案、印鑑、文書檔案、督查、電子政務、機要、普法、行政後勤以及其他需要綜合協調辦理的日常工作;督查督辦領導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擬訂並實施教育體育信息宣傳工作計畫;負責教育宣傳隊伍人才建設;負責信息、期刊、簡報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的編髮和上報;負責輿情監測和回復。承擔教育體育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指導推進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和“放管服”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審查,協調教育體育信用建設工作;承擔教育體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人事檔案、離退休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行政幹部的考察、任免、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人事檔案;承辦教師表彰獎勵、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有關工作;組織擬訂中國小及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及政策;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權益保護工作;協調、規劃、落實全區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做好教師招聘、人員錄用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定期註冊及證書頒發工作;負責特級教師、中國小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的評審推薦和教師節工作;負責擬訂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和教師(校長)培訓規劃,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區教師進修學校建設和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校長)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利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進行教師培訓工作。
(二)教育股。負責擬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草案,承擔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負責全區中國小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修正及實施;指導全區中國小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環保教育、校外教育等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及其畢業證發放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科技、勞動、計算機等教育工作;指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制定有關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組織大中國小校及學生參加國家、省、區藝術教育交流活動,以及全區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大中學生軍訓和徵兵工作;負責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對全區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財統股。擬定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提出各類教育體育經費分配意見;負責教育體育基建專款的調撥和管理工作;編制、執行和審查教育體育經費預算和決算;統籌管理各類捐贈援助款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定、執行並公布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機關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對機關和下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監督並管理國有資產及監督資本運營情況;負責對部分用於實施全民健身計畫資金規劃、分配或使用的監督;負責對區教育體育局審批的民辦教育體育機構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統計並監督全區教育體育經費投入使用情況;指導和監督學生資助工作。
(四)教育督導室。承擔全區教育體育督導工作,負責督導檢查全區貫徹執行教育體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負責督導檢查各鄉鎮(墾殖場)、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體育工作的職責情況;負責督導檢查和評估全區“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負責督導評估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體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區(區)教育體育目標考評工作。
(五)體育股。負責全區體育事業的管理,研究擬定體育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學校、農村、城區等民眾體育的發展,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承擔全區體育教育巨觀管理;負責少兒體校的管理,指導協調全區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工作,組織、承辦各級體育競賽、青少兒賽事;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辦體育特色項目和體育俱樂部;依法管理體育市場,規範體育經營活動;負責區內體育社團、經營性高危體育項目、武術學校、運動技術學校、氣功站點等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區內三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資格認定。負責對外體育交流、體育彩票發行、體育場館運營、維護等的管理工作。
(六)監審股。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和“三違”行為的調查、處理、回復和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區教育體育局工作方面的各類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七)校建安全辦。負責指導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管理和普查工作;制定、實施全區中國小及幼稚園校園建設總體目標;負責全區中國小及幼稚園校園規劃的編制、修訂及實施。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區級教育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相關部門並指導區(區)做好中國小、幼稚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負責全區各類學校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各類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教育體育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經教育體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對經教育體育部門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區學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八)教師交流服務中心。負責中國小及幼稚園教師培養培訓、交流輪崗、資格認定、繼續教育、證書頒發工作。
(九)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籌管理全區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十)行政審批股。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申報要件材料審查,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受理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十一)招考辦。負責提出全區普通高中、職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全區中考、高考等相關工作。
(十二)教研室。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推薦中國小教學輔助材料。負責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牽頭對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套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國語和規範漢字培訓及國語測試工作。
(十三)學前教育管理辦公室。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擬定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推進全區公辦幼稚園建設,支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指導並研究全區學前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區社會力量舉辦幼稚園及學前教育機構工作;選用學前教育教科書;組織實施全區學前教育評估工作。
(十四)勤工儉學辦。指導和管理全區學校後勤服務工作。
(十五)電教儀器站。指導管理全區學校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人員編制
撫州市東鄉區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5名、工會主席1名、教育總督學1名,內設機構股級職數15名。
下屬單位
1.公立學校:區教師進修學校1所、區高級技工學校1所、完全中學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8所、初級中學9所、國小21所、公辦民營學校1所、幼稚園20所、特教學校1所。
2.公辦校外青少年活動中心1所。
現任領導
局長:黃光明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