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性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和聯繫紐帶作用;負責年度、階段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文稿審核、檔案收發、整理歸檔工作;負責會務安排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準備、會議記錄工作;負責公文、印章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以及各類檔案、契約、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擬訂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報導、信息調研和綜合統計上報工作;負責信訪和日常接待工作;協助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幹部職工調配、聘用、考核、獎懲、檔案、職稱等人事管理工作和幹部職工的福利工作;承辦退役軍人事務服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工作,並按制訂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的標準實施,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做好乾部職工工資的發放、申報、財物、報表及檔案管理。搞好經費預算管理,根據單位發展規劃,編制好本單位基本運轉的年度用款計畫。搞好固定資產管理,財務收支活動的分析和總結,根據會計核算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各項資金的管理、發放、支付和使用監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思想政治權益維護和褒揚紀念股。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退役軍人黨建工作,負責抓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合法權益維護信訪工作,關心、關愛、關懷退役軍人。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承擔烈士褒揚以及烈士遺屬撫恤優待工作;報送烈士評定材料,做好烈士評定過程中的報備等工作,弘揚
愛國主義教育和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宣傳英烈的光榮事跡等工作。
(三)優撫安置就業創業股。承擔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負責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受安置工作;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定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