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都置太廟議

《東都置太廟議》是唐代陳商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東都置太廟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陳商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東都置太廟議
今月五日敕,再議東都太廟神主廢置。今臣等議者,伏以古者將營宮室,宗廟為先。故《詩》美文王:“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繩則直,作廟翼翼。” 《雒誥》曰:“周公往營成周,十二月戊辰,成王烝祭,入太室裸。”征之周氏,文王有廟於豐,成王有廟於雒,即二都得置宗廟之顯據也。然兩置神主,曖昧無文,既闕明徵,難可臆斷。臣愚輒斟酌前代以言之。夫宗廟以安神,神必依主。故喪禮始以重為主,既虞即以桑為主,既祔即以松栗為主。神明之道,不可一日無主;烝嘗之本,不可一日無神。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也。夫煩則不敬,所求惟精,雖神之所適無方,而神之所依惟一。求之未當,神亦不歆。”孔聖之言,蓋有深旨。今東都之主,修之則非神所憑,存之則無典可祭。嚴祀之道,豈其爾乎?.稽諸異同,考以經禮,二都有宗廟,於禮無嫌;東西有神主,於理無據。國家承乾開統,爰法唐虞,制度等威,實尊文、武。況東京宮廟,中宗元宗所奉,又是國家之別都,巡幸之時,展敬有在,是同周室豐、雒,各得建置之義。以臣愚見,恐不得廢也。若添修神主,方著彝章,既無姬漢遺文,且乖禘袷之典,是同嘗禘郊社,尊無二上之義。以臣愚見,恐不可置也。今議者或引周氏藏先公先王之主於后稷文武之廟,禘嘗之時,以祭薦者。此是周家祧廟之主,親盡而遷,準禮須存,以備五年再殷一禘一袷者也。今國家上都主祏,昭穆具存,親盡已祧之主,藏於祖之廟舊矣,與周家之制無異。鞏雒之主雖存,又須崇飾,以之禘袷則無文,以之禴嘗則非禮。存而不論,則又非敬。臣以東都宗廟,宜如聖旨,使留守李石充使增修,其廟中神主不當立,宜依祔栗主廢虞主之例。《公羊》云:“虞主瘞之殿兩楹之間,為非人所踐蹋。”又云:“瘞之廟北方者,陰陽無事。”主亦無事,今請瘞藏之雒廟北墉下,若相宅成周,自可奉迎京師之主以行。若歲巡時邁,自依三公攝祭,庶不遺承襲之典。

作者簡介

陳商(生卒不詳) 唐中期學者。字述聖,當塗人。元和九年(814)進士,歷官禮部侍郎,秘書監。初隱馬仁山讀書,曾以文謁韓愈,愈稱其談吐高雅、意旨深遠。著有《敬宗實錄》十卷、《陳商集》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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