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

東莞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是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市環保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環保產業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實施市場管理,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環境工程設計、環境工程施工等認證制度,促進環保設施運營企業化、專業化和市場化。
(三)負責環保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吸收、推廣和諮詢服務;協助主管部門推動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清潔生產的諮詢、審核並組織實施;推動環保科技進步,環境友好型企業創建的技術指導和初步評估工作。
(四)協助主管部門指導、協調全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承擔由市政府牽頭建設的環保工程的組織實施,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重大環保工程的監督管理。
(五)協助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審核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系統設計、項目開發。
(六)協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環保產品質量認證、創優質名牌產品活動及環保產品展銷活動;評選、推薦和獎勵環保優勝產品,幫助環保企業逐步向國際標準靠攏,建立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
(七)開展環保設施建設投資融資政策研究,開闢多元化融資渠道,引導外資、民資或銀行資金,投入環保技術研究、設備開發和設施建設,並提供相關的諮詢服務。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環保產業促進中心設4個科:
(一)綜合業務科
負責人事、後勤、財務、文秘、檔案管理和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組織工作,以及調研、對外聯絡、宣傳、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契約的審核、變更、糾紛處理等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
指導和促進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全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污泥處置中心等重大環保工程建設的監督和管理;開展大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系(BOT、TOT)的諮詢服務,引導社會資金投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零散廢水、工業垃圾、嚴控廢物、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負責環保設施的運營管理,審核評估環境治理工程的系統設計方案、項目開發計畫。
(三)市場管理科
宣傳並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的環境經濟政策,促進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環保工程企業的設立備案、資質審核、服務監督和投訴處理;規範和管理環保產業市場,協調和規範全市環保工程企業的經營活動;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日常監督管理;協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認證制度。
(四)產業推廣科
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環保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環保產業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環保新技術、新產品的交流、吸收和推廣,環境友好型企業創建的技術指導和初步評估工作;研究、推廣和套用環境污染治理先進工藝,特別是生產性廢水污染防治的先進工藝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企業認證;負責環保技術諮詢服務,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協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環保產品標誌認證,評選、推薦和獎勵環保優勝產品;推廣套用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參與全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
(五)項目規劃科
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全市污染治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的規劃編制、政策研究、評估論證等工作;配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組織實施全市污染治理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組織開展由市政府牽頭建設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設,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工程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單位、技術服務單位開展專業化、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項目的概算審核、工程款等費用審核支付。
(六)項目運營科
組織開展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設施建成後的運營和維護管理工作,審核項目運營維護費用。
(七)污水處理費徵收科
配合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全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業務。落實全市污水費的年度徵收任務;催繳催收污水處理費;受理和審核污水處理費的減免申報;受理和審核污水處理費的緩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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