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水政監察支隊

東莞市水政監察支隊根據1997年5月19日“東機編[1997]113號”《關於成立水政監察支隊和水政水資源管理所的批覆》的精神,於1997年11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是市水利局的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水政監察支隊
  • 時間:1997年5月19日
  • 屬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
  • 地點:東莞市
東莞市水政監察支隊根據1997年5月19日“東機編[1997]113號”《關於成立水政監察支隊和水政水資源管理所的批覆》的精神,於1997年11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是市水利局的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2001年9月26日,經市人事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支佇列入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核定編制人數9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2名。市水政監察支隊擔負全市水事執法工作,打擊和處置各種水事違法行為:
一、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檢查監督。
二、對立案查處的水事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並履行監
督處理或處罰決定。
三、對水事活動的許可申請進行前期審定,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並檢查監督。
四、依法收取有關水利規費。
五、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參與水行政複議、應訴、理賠、聽證等工作的具體事務。
六、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水利治安刑事案件,完成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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