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審計局

東莞市審計局成立於1984年。機關編制65名,其中:行政編制5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9名。設有辦公室、綜合法規科、內審指導科、財政金融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基層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審計局
  • 地區:東莞市
  • 成立於:1984年
  • 機關編制:65名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介紹,辦公室,綜合法規科,內審指導科,經濟責任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

簡介

東莞市審計局是東莞市人民政府主管審計工作的經濟監督部門,實行東莞市人民政府和廣東省審計廳雙重領導體制。
地址
鴻福路99號
鴻福路99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我市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
(二)組織對市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對象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結果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支出。
4.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投資和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6.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7.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其管轄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對我市黨政機關和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對象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介紹

辦公室

綜合協調本局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行政要務等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紀檢監察、計生、衛生、群團、統僑、黨務、外事、收發及信訪工作。

綜合法規科

負責草擬機關綜合性檔案,編制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審計項目計畫並進行督查落實,開展審計統計、信息化工作,組織專題審計調查研究:負責草擬我市審計規範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審理審計業務事項,審核機關文書,組織審計項目質量與執法檢查,跟蹤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查出的問題,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審計聽證等工作。

內審指導科

負責內部審計業務的指導和監督;承擔指導監督市內部審計協會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交流、調研、諮詢等工作;負責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有關審計業務報告。 財政金融審計科負責審計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對市屬金融機構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市直副處以上的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眾團體和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對市副處以下部門單位的重大經濟責任審計事項的審計監督;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監督,以及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

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審計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屬的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經貿審計科

負責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市審計局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基層分局承擔鎮街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鎮街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鎮街固定資產投資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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