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組織
貫徹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辦法、措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研究本市重點產業技術政策;推動本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本市科技創新能力。
2.研究提出本市科技體制改革的辦法、
措施,指導、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規的建議,推進科技政策和法規建設;研究擬定有關科技財務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外事經費、重點實驗室經費、重要科研基礎設施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優先科技資源配置;歸口管理大型科學儀器、實驗動物等科研條件工作。
3.研究制定本市基礎性研究、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發展的辦法和措施;負責組織市重大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4.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本市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與中間試驗計畫、科技扶貧計畫、海洋科技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和項目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及相關政策的
制定;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懂棵妹果的認定審核;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酷墊設趨作的實舟趨施。
5.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組織全市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選拔、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
6.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提出國際科技使用與交流的意見與措施;科技合作項目的立項申請和科技合作項目的資金、技術、設備引進;負責全市科技人員出國及紙奔籃判來訪專家學者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8.牽頭負責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和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
9.根據我市科技改革與發展的要求,組織開展
軟科學研究;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歸口管理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
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10.指導、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全局性、跨部門、跨地區的科技工作,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指導全市科技興市工作;根據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部署,負責對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班子科技與經濟結合工作進行目標考核。
11.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工作。
12.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相關職能。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台墊影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榜擊章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臭拳永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
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
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
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11.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工作。
12.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相關職能。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
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
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
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