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市司法局是東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法律常識普及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助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四)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司法所建設、社區矯正和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
(五)協調全市和跨縣市土地山林水利糾紛的調處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理論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管理司法所的領導幹部。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實施;組織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協助管理司法所領導幹部;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
計畫財務裝備股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和裝備的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建、維修補助費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本局財務管理;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車輛等物資裝備。
法制宣傳股(掛東興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全市法律宣傳、依法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層工作股(掛東興市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辦公室牌子)
指導全市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審核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資格;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督促、協調全市土地山林水利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總結交流調處工作經驗,做好調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業務統計工作;參與市人民政府協調跨縣市“三大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承擔希人民政府調解處理土地山林水利糾紛辦公室日常工作。
公證律師和法律援助管理股(對外增掛東興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組織實施有關律師、公證工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承擔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的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協助組織全國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司法行政審批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本級的法律援助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陳宇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