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護照辦理指南

東營市護照辦理是由公安局受理。

照片要求,持照簽名,延期加注,頒發對象,頒發機關,護照保管,護照種類,自我查驗,

照片要求

1、護照用照片的規格
護照用照片應為持照人近半年內的正面(不能側身)免冠彩色光面相紙照片,照片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藍色,頭像要清晰,照片尺寸為45毫米(長)×35毫米(寬),頭部長度為28至33毫米,頭部寬度為21至24毫米。不能使用一次性快照、翻拍照片或各種彩色印表機列印的照片
2、對申請護照簽證的護照的要求
外國使領館對送交申請簽證的護照有以下要求:
(1)護照必須有效。送交外國駐華使領館的護照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如有效期不足6個月,外國駐華使館將不予簽證。
(2)持照人必須在護照上籤名。
3、可以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
我國可以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香港簽證身份書》、《香港海員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等。

持照簽名

持照人應在“持照人簽名”欄內用正楷簽上自己的姓名,簽名時必須用毛筆、鋼筆或專用簽字筆,不得用原子筆或鉛筆,不得塗改,也不得請別人代替自己簽名。

延期加注

1、因公護照的延期、加頁及加注
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在出國前應查驗因公護照的有效期、空白簽證頁,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空白頁不夠的,應在國內向發照機關申請辦理因公護照的延期、加頁、加注或頒發新照手續。按規定我國駐外使領館不為因公臨時出國人員辦理護照的延期、加頁及加注手續。
因公常駐國外人員申請護照延期、加頁、加注等手續,需由我駐外使領館報經國內發照機關同意後辦理。
2、護照遺失後的處理方法
因公護照如果在國內遺失或被竊,持照人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要詳細說明護照的遺失時間、地點和護照資料的基本情況(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碼等),併到當地報紙刊登丟失護照聲明(一定要寫明姓名和護照號碼)。然後持公安機關出具的報案證明、當地報紙的遺失聲明和本人及有關單位關於護照遺失或被竊詳情的書面報告等材料,到原護照頒發機關登記備案。
因公護照在國外發生遺失或被竊,持照人應立即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所在國使領館,並向當地警察局報案,同時應在當地登報聲明原護照作廢。我駐外使領館經向原發照機關核實,為因公臨時出國人員辦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證,以方便其回國;為常駐國外的因公出國人員補發相應的因公護照。補發因公護照時,持照人應提供以下材料和證明檔案:(1)遺失護照經過的書面報告(並註明持照人姓名、出生日期;原護照號碼、發照機關、發照日期),如提供原持護照複印件將方便補發護照的申請;(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4)護照照片3張。

頒發對象

外交護照主要頒發給中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各民主黨派的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務護照主要頒發給各級政府部門縣(處)級以上官員、派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護照主要頒發給各級政府、社會團體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因公出國人員。
因私普通護照主要頒發給出國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旅遊等因私事出國的中國公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頒發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頒發給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

頒發機關

外交部負責頒發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並辦理上述因公護照的各類手續。自2002年5月1日新版外交護照啟用後,外交護照同意由外交部簽發。
經外交部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各計畫單列市、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頒發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並辦理上述因公護照的各類手續。新版外交護照啟用後,外交護照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向外交部領事司申辦。包括外交部全國共有58家因公護照的頒發機關。
經公安部授權,各地方公安機關負責頒發因私普通護照,並辦理因私護照的各類手續。
根據香港特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港、澳特區政府依照法律分別簽發港、澳特區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大使館負責頒發公務護照、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並辦理上述護照的各類手續;辦理香港、澳門特區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的有關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總領事館和領事館負責頒發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並辦理上述護照的各類手續;辦理香港、澳門特區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的有關事宜。
外交部駐港、澳公署負責頒發公務護照、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並辦理上述護照的各類手續。

護照保管

護照是重要的國籍、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善保存,避免遺失或毀損。
當持照人通過海關,踏上赴國外的行程後,最好隨身攜帶自己的護照。通常將護照放在貼身內衣的口袋中比較保險,這樣不但可防止萬一發生意外,也方便自己取用。

護照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普通護照和特區護照。普通護照又分為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簡稱“因私護照”)。特區護照分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統稱為“因公護照”。

自我查驗

頒發護照是件很嚴肅的工作,頒發機關在審核和製作護照過程中經過反覆檢查,一般都不會發生問題。但為了確保申請人護照無任何差錯和紕漏,申請人在領取護照後,必須進行認真細微的“自我查驗”,以做到萬無一失,準確無誤。
“自我查驗”的程式和內容一般是:⑴護照封面是否完好;⑵逐項檢查個人資料頁內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有效期、照片等)是否符合本人實際情況;⑶塑封是否嚴密;⑷發照機關的印章是否清楚;⑸是否有準確的發照日期、發照地點、發照機關和簽發人簽字;⑹是否有缺頁和印製不清楚的地方。如果護照上所有的項目都準確無誤,即可收好帶回。如果發現護照上有誤,要立即向頒發機關的工作人員提出並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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