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東營區科學技術局

東營市東營區科學技術局

東營市東營區科學技術局是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東營區科學技術局
  • 上級單位: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郝康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型城市建設規劃的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協調落實全區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戰略性重大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和科研機構布局,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負責制定區級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和實施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中試基地等科技基地計畫。參與編制和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區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五)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六)編制全區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變革性與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統籌軟科學研究。
(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及協調服務工作。
(八)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指導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農業科技園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設。
(十)負責全區有關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訓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擬訂全區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初審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外國專家來華專題講座。
(十一)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工作政策。參與擬訂國(境)外專家來我區定居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以及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所屬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推廣、套用等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科技人才合作室、外國專家服務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科技進步考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各類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科技工作調研。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創新體系建設,草擬全區科技創新以及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並開展普法宣傳。負責國防科技動員相關工作。
負責草擬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計畫,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承擔推進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相關工作。建設國內外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承擔區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
擬訂全區引進國(境)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工作政策,負責指導、監督外國高端人才和外國專業人才來華工作的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傳工作。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協調處理引進國外智力重大事項。擬訂全區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初審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外國專家來華專題講座。草擬我區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聘請外國專家項目。負責引智成果的評估、推廣和引智示範基地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市、區專項經費資助的聘請外國專家計畫審核報批。
(二)資源配置室(掛高新技術室、農村與社會發展室牌子)。牽頭擬訂全區科技創新發展以及基礎研究戰略、規劃、科技計畫並協調實施。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草擬區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戰略性重大工程實施意見,提出全區科技創新重大戰略布局建議。統籌軟科學研究。承擔區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實施國家科技報告制度。負責我區承擔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的相關協調工作。負責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等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並監督實施。草擬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承擔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承擔科技統計、科技管理平台建設相關工作。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牽頭負責創新型城市建設推進工作。
負責草擬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等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計畫。指導全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指導推進全區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工業領域技術創新中心等平台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的申報及協調服務工作。指導推進全區科技金融結合工作和科技服務業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管理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指導全區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
負責起草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海洋領域科技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社會發展及海洋產業重大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以及相關領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與示範,推進相關領域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生物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農村與社會發展以及海洋領域技術創新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組織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工作。承擔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和先進示範區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科技應急管理、科技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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