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局

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東營市墾利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墾利區委、墾利區人民政府關於東營市墾利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市、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墾利區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東營市墾利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東營市墾利區
  • 現任領導:宋金生(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指導考核有關城市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城市照明、環境衛生、景觀亮化、戶外廣告、城市雕塑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城市市政道路發展規劃,制定城市市政道路年度建設計畫。負責編制城市維護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及竣工驗收。指導、監督城市照明設施的維護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市政道路的養護、維修工作。
(四)負責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及有關經營許可的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市容市貌,負責編制城市市容市貌標準。指導、監督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供水、城市節水、城市排水、城市防汛與城市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供水,城市集中供熱,城市排水與城市污水處理工作。配合做好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防治。
(六)負責城市供水、城市供氣、城市供熱及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區內熱力燃氣行業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區內燃氣經營許可證年檢事項。組織或參與有關市政公用事業行業內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調查處理。
(七)監督城市市政公用事業運營單位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實施,參與擬訂城市公用事業價格和收費標準。
(八)指導、監督有關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負責城市公共綠地臨時占用、城市樹木遷移砍伐的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管理。指導、監督城市綠化、生物多樣性和環境藝術工作。擬訂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對城市環境藝術作品的設定和施工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城市綠化養護工作。負責制定城市綠地分級、分類目標管理標準,園林綠化養護質量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景觀亮化和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負責所管轄的城市公園內遊樂設施、服務網點及其他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指導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城市管理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城市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十二)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城市內澇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有關城市汛情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城市汛情監測工作,負責城市內澇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送城市內澇災害信息,按要求參與城市內澇災害應急處置。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墾利分局、區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墾利黃河河務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市自然資源局墾利分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按要求參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協調組織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發布地質災害警報。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送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水情旱情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工作,負責洪水乾旱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送洪水乾旱災害信息,按要求參與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海洋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發布警報。負責海洋觀測預報、海洋災害預警和防災工作,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送海洋災害信息,按要求參與海洋災害應急處置。墾利黃河河務局負責本轄區黃河防汛日常工作。負責本區黃河防洪規劃的實施,河道、堤防等各類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負責黃河各類防洪工程的汛前普查,防洪工程除險加固及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負責國家常備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補充與調配。負責漫灘流量以下河道和涵閘工程的查險、報險、搶險工作。負責及時掌握防汛動態,隨時通報水情、工情和災情,分析防洪形勢,預測各類洪水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應對方案。負責洪水調查。區氣象局負責雨情監測工作。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墾利分局、區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墾利黃河河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鎮(街道)等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3.關於區級救災物資管理。區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局負責防汛抗旱搶險物資的儲備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改革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區級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內部審計監督。承擔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行政複議、承擔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市容熱燃管理室。組織編制區內燃氣、熱力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燃氣、熱力行業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區內燃氣經營許可證年檢事項。負責指導監督熱力、燃氣企業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組織編制城市照明及城市景觀亮化、戶外廣告、城市雕塑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區內環境衛生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市容市貌標準,指導、監督全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局內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防治。負責城市景觀亮化和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負責所管轄的城市公園內遊樂設施、服務網點及其他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城市管理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城市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三)市政園林管理室。指導考核有關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項目的管理工作。根據城市市政道路發展規劃,制定城市市政道路年度建設計畫。負責組織編制城市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城市市政道路的養護、維修工作。指導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園林綠化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負責城市公共綠地臨時占用、城市樹木遷移砍伐的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管理。指導、監督城市綠化、生物多樣性和環境藝術工作。擬訂城市環境藝術作品設定的布局規劃和技術標準。對城市環境藝術作品的設定和施工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及竣工驗收。監督、指導城市綠化養護工作。負責制定城市綠地分級、分類目標管理標準,園林綠化養護質量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供水、城市節水、城市排水與城市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與城市污水處理管養運營單位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管理措施。負責統籌協調局內環保管理和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9 名。設局長1 名,副局長2 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 名。暫保留工勤編制1 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東營市墾利區委辦公室、東營市墾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東營市墾利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東營市墾利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 年3 月31 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宋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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