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焦村村民委員會,2002年廢止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焦村村民委員會
- 廢止年份:2002年
- 設立年份:1949年
- 國家:中國
- 性質:地名
- 羅馬字母拼寫:Dōngjiāo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北宋末年,金軍兀朮以聖府嶺為營,宋岳家軍以岳家嶺為寨,雙方互下戰表在此交戰,故稱此村為“交手村”。後因地處丘陵,溝多且乾涸,莊稼常旱死,故又演稱焦溝。由於郭泗河從村莊穿過,將村自然分東、西兩部分,此村居溝東,故稱東焦溝。1980年,為與董莊鄉的東焦溝有所區別,改名為東焦。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設立東焦溝行政村,設村長1人,委員1人,財糧1人。1954年8月成立東焦溝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人,副社長2人,治保主任1人,民兵連長1人,會計1人。1956年3月,更名為東焦溝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名、副社長2名,監察主任1名、會計1名。1958年9月,更名為東焦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焦溝生產大隊、東焦溝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若干名,會計1名。1968年5月,更名為東焦溝大隊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革命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會計1名。1980年更名為東焦大隊革命委員會。1981年撤銷東焦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復名東焦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至2名,會計1名。1984年4月,我國實行政社分設,生產大隊改為行政村;同年撤銷東焦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成立東焦村民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員若干名。第一屆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鄉黨委任命,第二屆以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村民選舉立生;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工作委員會。2002年東焦、西焦合併為焦溝村村民委員會,原村委會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