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區財政局是東湖區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實施財政監督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湖區財政局
- 上級單位:東湖區人民政府
東湖區財政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定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有關制度,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2、參與全區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擬訂全區中長期財政規劃。
3、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任務。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區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4、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罰沒物資及罰沒收入;管理財政票據;統一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
5、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6、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7、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9、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10、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11、參與財政性投融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和方案設計等技術性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融資項目工程概、預算、決(結)算的評價審查工作;參與財政性投融資項目招投標、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等工作。
12、規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健全會計約束機制。
13、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4、負責與國稅、地稅部門的工作聯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