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根據《中共東海縣委、東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委發[2010]25號)設立的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二)加強對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科技規劃和重要措施;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受政府委託負責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和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和開展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計畫;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鄉鎮及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承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依法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五)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承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或參與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示範推廣工作。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及工作需要,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公文來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公務接待、建議提案、綜合協調、督察督辦、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二)綜合監管科(政策法規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負責全縣重特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的年度考核和評比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水上運輸、建築(拆遷)、市政、園林、水務、郵政、電信、林業、旅遊、衛生、文化、教育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內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法律法規等宣傳普及和教育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人員除外)安全生產培訓的監督管理和考核發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地方性政策和行政措施;組織研究落實工礦商貿行業及其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措施;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等;負責定期發布安全生產政策法規信息;負責安全生產民眾舉報、投訴的受理與督辦;指導協調開展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
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並監督檢查;承擔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準入管理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地方性執法操作程式;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承擔勞動保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審查,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受理和上報、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生產企業定點的申報材料的受理和上報、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甲種)申報材料的受理和上報、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的審核和發放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督促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安全生產達標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局機關安全生產電子政務系統的運行的、維護工作;承擔調度和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技術研究、技術示範以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危險源申報、普查、評估、建檔、監管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危險源監管平台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評估)、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負責縣安全生產管理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專家組工作。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及信息統計的規程、標準;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完善應急救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器材、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在發生事故時及時有效地進行自救和處置。
(四)工礦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機械、冶金、紡織、輕工、電子、醫藥、貿易、物流、電力等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相關行業內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實施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受理和審批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2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長(主任)4名。
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