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光緒三十三年,日本客商擅闖東沙島,毀壞民屋廟宇,並將中國漁船逐出海島,插上日本商旗,私改為西澤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沙島事件
- 時間:清代光緒三十三年
- 主要事件:日本客商擅闖東沙島
- 結果:清政府收復國土
東沙島是中國南海中的一個群島,清代時屬於廣東省地域。光緒三十三年(1907)8月10日,日本商人西澤吉次擅自闖入東沙島,將中國漁民建在島上的大王廟及民房拆毀,並將在那裡的中國漁船驅逐出島。然後聲稱在南海發現一無人荒島,在島上升起日本商旗,還將島名改為西澤島。日本報紙對此事大肆宣揚,企圖侵占東沙島。之後,西澤雇用130多名工人,在島上建輕便鐵軌、貨倉,開發鳥糞資源,捕掠玳瑁,又建木碼頭、醫院、辦公所等。光緒三十四年(1908)9月18日,兩廣總督張人駿電請外務部通知日本公使,聲明東沙島是中國領土。宣統元年(1909)3月19日,張人駿照會駐廣州日本領事,要求飭令日商西澤吉次自東沙島撤退。日領事竟稱該島是日本人最先發現的“無主荒島”,拒絕撤出。3月31日,粵商自治會在廣州集會,商討爭回東沙島辦法,提出:一、迅速將此事布告中外同胞,共同研究;二、聯名呈請政府切實保護我國漁業並該島財產;三、如政府放棄,則竭盡國民之能力挽救該島。4月11日,廣州紳商約一千人在廣府學宮集議對策,有人上書,痛陳該島被占之害,列舉該島為中國領土有之證。兩廣總督派洋務局道員魏瀚與日本駐廣州領事賴川多次談判,10月5日,雙方達成協定:日本承認東沙島為中國領土,屬廣東省惠州府;日商在島上所建工程由中國以廣東銀毫16萬元購回,一次交清款項;日商所僱工人一律離島,另由廣東省自派專員督率工程師、工人接辦;日商應賠補拆毀島上廟宇民房、毀壞漁船及運出磷質漏稅各費,合計3萬元,所存房舍照數歸還。
廣州人民終於粉碎了日本妄圖侵占東沙島的陰謀,收回了神聖的領土,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尊嚴。為了預防帝國主義侵略西沙群島,張人駿於東沙島事件後不久,即派兵往西沙查勘。宣統元年(1909)5月19日再次派出“伏波”、“琛航”、“廣金”三兵輪共170餘人,由水師提督李準率領,前往西沙復勘,並在西沙鳴炮升旗,宣告西沙為中國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