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紅中國優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東證資管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東方紅中國優勢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東證資管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38.5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112
- 成立日期:20150407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國家深化改革、經濟結構轉型的背景下,積極挖掘符合改革方向,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和企業,嚴控風險,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的股票)、債券(含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債券回購、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
本基金通過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投資組合中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過動態跟蹤海內外主要經濟體的GDP、CPI、利率等巨觀經濟指標,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預期、流動性、投資者心態等市場指標,確定未來市場變動趨勢。本基金通過全面評估上述各種關鍵指標的變動趨勢,對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徵進行預測。根據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標的分析結果,運用資產配置最佳化模型,在目標收益條件下,追求風險最小化目標,最終確定大類資產投資權重,實現資產合理配置。
2、股票組合的構建
(1)中國優勢相關股票的界定
利用比較優勢的經濟學概念以及波特教授的競爭優勢理論,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本基金認為目前階段中國在以下方面有較強的優勢:
首先,龐大的人口基數(占全球22%)帶來龐大的消費市場;
其次,改革開放之後,義務教育的普及以及高等教育人口占比的提升帶來了巨大的人口素質紅利;
再次,中國經濟高速運轉30餘年後,國內完善的基礎設施、齊全的製造業產業集群以及熟練的技術工奠定了全球範圍內領先的工業製造實力,為產品走出國門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後,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亞洲人高儲蓄的習慣導致國內資本積累相對充裕,金融市場改革的加快和資本項目的逐漸對外開放會進一步加強這種比較優勢。
在此背景下,隨著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法制建設的完善以及新的經濟政策的不斷出台,市場活力得到進一步釋放,上述各相關領域會出現一些快速增長的機會。本基金將深度挖掘這些“中國優勢”帶來的投資機會,包括:
1) 中國承接全球產業轉移和製造實力提升帶來的投資機會;
2) 各種消費市場中孕育的巨大投資機會,尤其是人均收入提升後消費升級帶來的各種投資機會;
3) 網際網路深度滲透後,傳統產業轉型、嫁接新商業模式的機會;
4) 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使得資產盈利能力提升帶來的投資機會等。
隨著改革的推進和經濟結構的轉型,上述具有中國優勢的投資機會可能會越來越小,甚至消失,也可能會出現新的具有中國優勢的投資機會,本基金將根據屆時國家的政策導向和經濟轉型趨勢調整上述關注的投資機會。
(2)股票投資選擇
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將結合定性的行業分析和定量的公司特質分析來精選個股。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將結合研究團隊的案頭研究和實地調研,通過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主業、戰略規劃和長期發展前景,一方面對股票價值水平、成長能力進行研究篩選,把可持續成長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作為本基金選擇的一個重要方向,另一方面本基金也會考慮公司未來盈利空間和發展潛力,不僅僅拘泥於現有的盈利表現,更注重選擇符合上述個股選擇和行業配置的策略,選擇切實受益於改革紅利、或者確有新商業模式、新產品、新市場等符合國家改革和經濟轉型方向的個股,著眼於長期發展,積極提前配置。
本基金的案頭研究工作集中於收集如下方面的信息:
1)上市公司所屬細分行業的產業政策和政策的變化趨勢;
2)公司和行業所擁有的核心技術和技術壁壘的高低,技術成熟度,以及技術演變的趨勢,是否會出現顛覆性的新技術;
3)上市公司產品的市場需求情況、市場供給情況,供需格局和競爭結構,進入壁壘和退出壁壘的高低,以及是否會出現行業外的跨產業競爭者;
4)公司所採用的核心商業模式,該商業模式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行業中各種不同商業模式方面的競爭和演化。
本基金實地調研上市公司也將圍繞上述內容展開,除收集信息外,也是與案頭資料的互相驗證,在實地調研的過程中,本基金研究團隊將通過結合多種信息渠道進行信息的蒐集比較,包括但不限於上市公司的多個部門、行業專家、政策制定機構、行業協會、上游供應商、下遊客戶、競爭對手等。
定量的分析方面,本基金將考察股票的市值、市淨率(P/B)、市盈率(P/E)、動態市盈率(PEG)、淨資產收益率(ROE)、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自由現金流(DCF)等指標,並在相對估值(P/B、P/E、PEG、EV/EBITDA等)和絕對估值(DCF、DDM、NAV等)中靈活選取合適的估值視角進行評估。
3、債券等其他固定收益類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類投資品種主要有國債、企業債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固定收益投資主要用於提高非股票資產的收益率,管理人將堅持價值投資的理念,嚴格控制風險,追求合理的回報。
在債券投資方面,管理人將以巨觀形勢及利率分析為基礎,依據國家經濟發展規劃量化核心基準參照指標和輔助參考指標,結合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的實施情況,以及國際金融市場基準利率水平及變化情況,預測未來基準利率水平變
化趨勢與幅度,進行定量評價。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票面利率較高、信用風險較大、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差。本基金將運用基本面研究,結合公司財務分析方法對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和度量,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更優品種進行投資。在進行投資時,將採取分散投資、鎖定收益策略。在遴選債券時,將只投資有擔保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中小企業私募債,以降低信用風險。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配置策略主要從信用風險、流動性、收益率幾方面來考慮,採用自下而上的項目精選策略,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優先權或次優級為投資標的,精選違約或逾期風險可控、收益率較高的資產支持證券項目。根據不同資產支持證券的基礎資產採取適度分散的地區配置策略和行業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人謀求較高的投資組合回報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分析採取內外結合的方法,以基金管理人的內部信用風險評估為主,並結合外部信用評級機構的分析報告,最終得出對每個資產支持證券項目的總體風險判斷。另外,鑒於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較差,本基金更傾向於久期較短的品種,即使持有到期壓力也不會太大。
6、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以迴避市場風險。故股指期貨空頭的契約價值主要與股票組合的多頭價值相對應。基金管理人通過動態管理股指期貨契約數量,以萃取相應股票組合的超額收益。
7、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以迴避市場風險。故國債期貨空頭的契約價值主要與債券組合的多頭價值相對應。基金管理人通過動態管理國債期貨契約數量,以萃取相應債券組合的超額收益。
本基金通過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投資組合中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過動態跟蹤海內外主要經濟體的GDP、CPI、利率等巨觀經濟指標,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預期、流動性、投資者心態等市場指標,確定未來市場變動趨勢。本基金通過全面評估上述各種關鍵指標的變動趨勢,對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徵進行預測。根據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標的分析結果,運用資產配置最佳化模型,在目標收益條件下,追求風險最小化目標,最終確定大類資產投資權重,實現資產合理配置。
2、股票組合的構建
(1)中國優勢相關股票的界定
利用比較優勢的經濟學概念以及波特教授的競爭優勢理論,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本基金認為目前階段中國在以下方面有較強的優勢:
首先,龐大的人口基數(占全球22%)帶來龐大的消費市場;
其次,改革開放之後,義務教育的普及以及高等教育人口占比的提升帶來了巨大的人口素質紅利;
再次,中國經濟高速運轉30餘年後,國內完善的基礎設施、齊全的製造業產業集群以及熟練的技術工奠定了全球範圍內領先的工業製造實力,為產品走出國門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後,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亞洲人高儲蓄的習慣導致國內資本積累相對充裕,金融市場改革的加快和資本項目的逐漸對外開放會進一步加強這種比較優勢。
在此背景下,隨著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法制建設的完善以及新的經濟政策的不斷出台,市場活力得到進一步釋放,上述各相關領域會出現一些快速增長的機會。本基金將深度挖掘這些“中國優勢”帶來的投資機會,包括:
1) 中國承接全球產業轉移和製造實力提升帶來的投資機會;
2) 各種消費市場中孕育的巨大投資機會,尤其是人均收入提升後消費升級帶來的各種投資機會;
3) 網際網路深度滲透後,傳統產業轉型、嫁接新商業模式的機會;
4) 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使得資產盈利能力提升帶來的投資機會等。
隨著改革的推進和經濟結構的轉型,上述具有中國優勢的投資機會可能會越來越小,甚至消失,也可能會出現新的具有中國優勢的投資機會,本基金將根據屆時國家的政策導向和經濟轉型趨勢調整上述關注的投資機會。
(2)股票投資選擇
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將結合定性的行業分析和定量的公司特質分析來精選個股。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將結合研究團隊的案頭研究和實地調研,通過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主業、戰略規劃和長期發展前景,一方面對股票價值水平、成長能力進行研究篩選,把可持續成長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作為本基金選擇的一個重要方向,另一方面本基金也會考慮公司未來盈利空間和發展潛力,不僅僅拘泥於現有的盈利表現,更注重選擇符合上述個股選擇和行業配置的策略,選擇切實受益於改革紅利、或者確有新商業模式、新產品、新市場等符合國家改革和經濟轉型方向的個股,著眼於長期發展,積極提前配置。
本基金的案頭研究工作集中於收集如下方面的信息:
1)上市公司所屬細分行業的產業政策和政策的變化趨勢;
2)公司和行業所擁有的核心技術和技術壁壘的高低,技術成熟度,以及技術演變的趨勢,是否會出現顛覆性的新技術;
3)上市公司產品的市場需求情況、市場供給情況,供需格局和競爭結構,進入壁壘和退出壁壘的高低,以及是否會出現行業外的跨產業競爭者;
4)公司所採用的核心商業模式,該商業模式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行業中各種不同商業模式方面的競爭和演化。
本基金實地調研上市公司也將圍繞上述內容展開,除收集信息外,也是與案頭資料的互相驗證,在實地調研的過程中,本基金研究團隊將通過結合多種信息渠道進行信息的蒐集比較,包括但不限於上市公司的多個部門、行業專家、政策制定機構、行業協會、上游供應商、下遊客戶、競爭對手等。
定量的分析方面,本基金將考察股票的市值、市淨率(P/B)、市盈率(P/E)、動態市盈率(PEG)、淨資產收益率(ROE)、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自由現金流(DCF)等指標,並在相對估值(P/B、P/E、PEG、EV/EBITDA等)和絕對估值(DCF、DDM、NAV等)中靈活選取合適的估值視角進行評估。
3、債券等其他固定收益類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類投資品種主要有國債、企業債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固定收益投資主要用於提高非股票資產的收益率,管理人將堅持價值投資的理念,嚴格控制風險,追求合理的回報。
在債券投資方面,管理人將以巨觀形勢及利率分析為基礎,依據國家經濟發展規劃量化核心基準參照指標和輔助參考指標,結合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的實施情況,以及國際金融市場基準利率水平及變化情況,預測未來基準利率水平變
化趨勢與幅度,進行定量評價。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票面利率較高、信用風險較大、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差。本基金將運用基本面研究,結合公司財務分析方法對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和度量,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更優品種進行投資。在進行投資時,將採取分散投資、鎖定收益策略。在遴選債券時,將只投資有擔保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中小企業私募債,以降低信用風險。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配置策略主要從信用風險、流動性、收益率幾方面來考慮,採用自下而上的項目精選策略,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優先權或次優級為投資標的,精選違約或逾期風險可控、收益率較高的資產支持證券項目。根據不同資產支持證券的基礎資產採取適度分散的地區配置策略和行業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人謀求較高的投資組合回報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分析採取內外結合的方法,以基金管理人的內部信用風險評估為主,並結合外部信用評級機構的分析報告,最終得出對每個資產支持證券項目的總體風險判斷。另外,鑒於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較差,本基金更傾向於久期較短的品種,即使持有到期壓力也不會太大。
6、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以迴避市場風險。故股指期貨空頭的契約價值主要與股票組合的多頭價值相對應。基金管理人通過動態管理股指期貨契約數量,以萃取相應股票組合的超額收益。
7、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以迴避市場風險。故國債期貨空頭的契約價值主要與債券組合的多頭價值相對應。基金管理人通過動態管理國債期貨契約數量,以萃取相應債券組合的超額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5%;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5%;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