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審計局

東平縣審計局

東平縣審計局是東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審計局
  • 主要職能:落實審計工作
  • 內設機構:6個
  • 局長:陳本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審計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檔案、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直有關部門、鄉鎮(街道)黨(工)委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承擔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深化“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責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審計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調研、信息化、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人事、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定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審計業務統計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審理審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局機關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整改,落實審計結論,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承擔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編制部門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負責組織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科。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縣審計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四)審計業務科。負責組織審計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組織審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審計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等與財政有撥繳關係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負責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組織對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組織審計縣政府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負責組織審計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現任領導

陳本坤(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審計局全面工作。
張立生(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負責業務方面的規範指導工作;負責召集、主持審計項目業務審定會;負責縣局創衛工作。分管法規科、財政科、社保科、經貿科。做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韓桂雲(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黨建和聯繫紀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審計信息宣傳、審計回訪、內部審計、招商引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計畫生育、群團婦等工作。分管綜合科、行政事業科。做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牛升安(黨組成員、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主任):分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主持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工作。做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慶(黨組成員、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局長):分管國有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工作。主持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工作。做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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