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文化,改建,主日崇拜守則,1.認定目標,2.恆常聚會,3.尊崇態度,4.校正焦點,5.預備心靈,6.保持寧靜,7.相愛表現,8.同心聚集,9.感恩奉獻,10.遵行聖禮,崇拜時間,景區熱度指數,
歷史文化
早在清道光十六年(1836)美國波士頓浸信會即派遣傳教士來廣州建堂傳教,但因遭清政府拒絕而阻留於澳門。鴉片戰爭後,傳教士在不平等條約的保護下進入廣州,在東石角和南關等地租賃民房設堂傳教,但屢遭居民搗毀,珠江上傳教的紫洞教船亦被擊沉。同治九年(1870),美國基督教南差會在市內五仙西購置鋪屋建立福音堂。不久即因該地過於繁喧,不宜傳教,加上教徒日增,教堂已不敷套用,乃將舊址出售,在今寺貝通津9號購地重建教堂。新堂奠基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翌年建成。同年5月2日成立東山浸信會。當時所建為葵棚結構臨時建築,後因兩次被大風吹倒,且前來參加宗教活動的教徒日益增多,在東山的幾所教會學校的師生也常來此進行禮拜祈禱,遂於1923年7月動工擴建,至1927年4月16日竣工,舉行隆重的獻堂典禮,改名為基督教東山浸信會堂。
改建
改建的東山堂坐西朝東,占地3300平方米,主體建築面積1000多平方米,為兩層鋼筋混凝土結構的美式建築。有禮拜堂、副堂、主日學堂等建築及寬闊場地。堂內有一個有1300個座位的圓形大廳,是信徒教友祈禱禮拜的地方。
1960年全國實行教堂大聯合,該堂與其他幾間教堂合併,易名為基督教東山堂。“文化大革命”期間教堂停止活動,1979年9月30日恢復開放,為廣州市基督教首間恢復宗教活動的教堂。復堂後,常為教徒舉行洗禮活動,設有詩歌班、按立執事等。宗教活動有主日崇拜、星期三晚證道會等。
現在的基督教東山堂。
教堂的鐘樓。
主日崇拜守則
聖經教導我們要聚集敬拜我們的主(詩135:1-3;腓2:9-11;來13:15-16)。凡願意一同參與東山堂崇拜聚會的會眾,必須遵守以下守則:
1.認定目標
崇拜的最終目標是榮耀神,不是為了人的益處,故參加崇拜者不應視崇拜為聖經講座或音樂表演。
2.恆常聚會
參與崇拜聚會應成為基督徒所重視的恆常生活習慣,切不可輕易停止聚會。
3.尊崇態度
要以尊崇敬畏的態度覲見神,故我們當穿著端莊整齊的服飾參加聚會,並不可在會場中喧譁、飲食、隨意走動。
4.校正焦點
崇拜的焦點是至高三一上帝耶和華。肢體間彼此交誼適合在聚會前後、在主堂外進行。
5.預備心靈
參加聚會應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先預備心靈與神會面,並練習所唱詩歌或誦讀聖經。切不可遲到或早退。
6.保持寧靜
進入會場時應立刻將攜來的手提電話及其他可以發聲的電子裝置關閉或調至無聲狀態,以免影響整個群體崇拜的進行。並請家長帶1.2m以下的孩童往綜合樓一樓母嬰室或少兒主日學參加崇拜。
7.相愛表現
眾肢體同心聚集讚美主應有彼此相愛的表現。在教堂範圍內,請勿隨處吐痰、吸菸、棄置垃圾。若染有輕微傳染性疾病應戴上口罩;若病情較嚴重者應通知教會,並安心暫時留在家中敬拜主。
8.同心聚集
群體聚集一同崇拜者並非個人化的行為表現,故會眾當一同開口唱詩讚美神、同心祈禱,祈禱完畢同應阿門。讓我們整個群體一起將合一、最美的靈祭獻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