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荊辦文〔2010〕17號) 和《中共東寶區委 東寶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東文〔2010〕13號)精神,設立東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東寶區商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所在城市:東寶區
  • 屬性:政府機關
  • 內設機構:4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商務局(區中小企業發展局)的職責、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局的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
(二)增加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區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協調相關政策;擬訂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增加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職責。
(四)加強推進工業和商貿融合,內外貿易融合職責。
(五)加強商貿行政執法工作。
(六)將原來承擔的綜合協調金融秩序整頓,金融生態建設工作的職責劃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區與之相適應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信息化進程中的突出問題。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協調平衡主要生產要素,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負責工業和商貿流通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意見;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政策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五)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產業集群發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抓好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
(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突出問題;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全區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擬訂電力經濟技術政策和推進全區電力體制改革;編制全區發電企業年度生產計畫,協調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日常生產調度工作;負責監督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域劃分工作。
(九)負責機械、信息、輕工、紡織、建材、化工、食品、包裝、煤炭、非煤礦山等工業行業管理和醫藥儲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的具體職能。
(十)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負責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和促進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推廣套用;負責規劃和組織電子政務建設,協調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負責無線電和電子電器產品維修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區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商業網點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制定全區商品市場建設管理具體措施,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負責全區商貿、物流和服務業有關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內外貿商品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承擔區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有關規定對酒類、成品油流通及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進出口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區進出口業務及其他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的商品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經貿洽談活動。
(十六)負責全區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民爆物品進出口及相應儲存。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督查、安全、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並協調全局的宣傳和調研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承辦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工業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及縣域經濟發展年度調控指導計畫,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及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負責重要物資(重要原材料、燃料)緊急調度;負責工業特許、特種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資格的認定和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和培育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加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抓好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
(三)商務和外經外貿科(行政審批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商貿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提出有關市場調控建議;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培育大型流通企業集團;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家電下鄉工作;承擔區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區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全區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對全區成品油、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畜禽屠宰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政策,負責進出口商品的質量管理和開拓國際市場工作;指導全區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負責重要原材料、燃料及重要工業品的進出口管理;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對外貿易的協調、管理。負責行政審批有關事項。
(四)科技電力與信息產業科(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的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全區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負責履行《電力法》賦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電力行政執法權;參與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等工作。
擬訂工業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套用。負責化工、建材、食品、輕工、紡織、機械、醫藥、家電等工業行業管理。
研究、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動工業產品研發、生產過程控制、企業和行業管理的信息化;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協調和推進全區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全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審查、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計算機水平與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擬訂電子政務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電子政務工作;指導區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及套用系統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促進政務信息共享;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電子政務的相關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狀況;擬訂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礎設備建設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通信及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推進信息資源和信息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協調推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協調通信市場及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網際網路市場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等工作。

人員編制

東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編制13名(行政編制9名、事業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商務局副局長1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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