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縣科技局

東寧縣科技局

編制下達並組織實施縣本級科研、火炬、星火等各類科技計畫;組織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創新資金和科技項目;負責高新技術的項目、產品、特色產品的培育;承擔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和示範園區建設。推進全縣技術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寧縣科技局
  • 行政區域:東寧縣
  • 隸屬:東寧縣政府
  • 釋義: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具體方案。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制定全縣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管理政策措施和實施意見,參與縣級重大技術改造、重要工程建設和經濟社會領域重大項目的決策。
(二)負責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管理,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參與地方可持續發展的方案、規劃、措施的制訂,研究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扶持產業、行業,開展科技統計監測和科技資源清查;
(三)負責科研機構改革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指導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以及其他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主管全縣軟科學的研究,科技培訓和協調組織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四)負責科技成果的評審、獎勵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全縣科技檔案、科技保密、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與有關部門聯合設立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聯絡室,制定聯絡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風險投資、技術作價入股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震的防震減災工作,編制應急方案、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協助市級監測子台建設及本縣地震監測的管理職能。
(六)組織指導和協調縣政府各部門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縣級和鄉鎮科技創先工作,牽頭組織全縣科技進步目標責任考核,推動各鄉鎮、各行業的科技進步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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