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縣水務局

東寧縣水務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我縣水務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寧縣水務局
  • 地區:黑龍江東寧縣
  • 內設機構:16個
  • 隸屬:東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編制全縣水務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綜合開發利用水資源,組織全縣水資源監測與調查評價,制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四)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用水定額和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部門間和不同行政區劃間的水事糾紛。
(七)擬定水務行業經濟調節措施,組織全縣水務建設資金的籌集、計畫落實並監督使用,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負責全縣水務財務計畫預算,決算的財務管理,組織實施水務規費的徵收;研究提出有關水務價格、稅收、信貸和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全縣水務經濟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縣水務科技規劃;編制、審查重點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規程規範。
(九)負責全縣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全縣主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重點水務工程。
(十)組織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節水灌溉、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飲水工程建設、農村小水電及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電氣化縣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預防、監測和綜合治理。
(十二)負責城鎮供水、排水行業管理,負責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制定供水工程規劃、計畫、負責對供、排水工程的監管;監督城鎮供水質量;負責城區排澇工作;負責城區防洪堤防工程建設和管理。
(十三)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水電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組織實施防洪保全費徵收制度。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防汛辦、改水辦、設計隊、水保辦、九佛溝水庫、城子溝水庫、堤防站、三岔口灌區、東方紅灌區、水資源辦公室、水建徵收辦公室、水利總站、自來水公司、排水中心、污水處理廠和老齡委。
東寧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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