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寧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寧市發展和改革局是東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郭建新,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發改局全面工作。
徐麗華,副局長,負責辦公室、項目建設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社會事業、農村經濟、移民工作。
羅淇文,副局長,負責國民經濟綜合、工交財貿、物價管理工作。
任立雲,黨組成員,負責黨建、扶貧、工會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檔案、督辦、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與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投資及社會事業股。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執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申報、轉發和分解下達中央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畫,安排市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負責市級重大項目前期資金的管理,對國家重大項目庫進行管理及充實調整。受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行使市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職能。負責市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核。組織實施國家、省全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市振興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統籌推進老工業城市及城區老工業區調整改造、資源型區域經濟轉型和採煤沉陷區及獨立工礦區綜合治理。組織編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承接哈長城市群、東北東部綠色經濟帶建設工作。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推動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協調全市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
(三)項目建設管理股。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謀劃產業發展,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產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擬訂並協調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全市供給側結構改革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集中對央企進行歸口式服務,擬定並推進落實服務央企有關政策。負責與央企及其總部的溝通聯繫,建立相關制度與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各部門有關服務事項,共同做好服務央企工作。協調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與建設,促進重大項目落地。編制市重大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市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牽頭負責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健全市重大項目謀劃、遴選、儲備制度。負責建設和管理市項目管理平台。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措施建議。
(四)工交財貿股。組織落實國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政策。牽頭提出我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備選項目,負責納入規劃項目的管理和推進。推進落實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交通運輸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全市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和布局建議。統籌謀劃高技術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創新能力建設,綜合協調全市創新創業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推動落實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和重點項目。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推動落實國家重大示範工程項目。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定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方面具體工作。擬定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全市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提出重要商品市級儲備計畫建議,承擔重要物資綜合管理工作。研究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與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和制度建設,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轉報非上市企業(公司)發行債券申請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承擔能源綜合協調、行業統計、預測預警等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煤炭除外)。貫徹實施國家、省火電和電網、油氣、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有關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開展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承擔石油、天然氣、煉油管理職責,協調組織油氣勘探開發、油氣長輸管網及儲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邊境油氣合作。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組織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物價管理股。負責擬訂綜合性價格方針政策和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建議。根據省級定價目錄和價格聽證目錄,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擬訂市管商品價格管理的政策、商品價格改革方案和調定價方案。組織擬定、調整市管商品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含經營性收費)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有關政策規定。負責擬定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不合理收費,負責相關政策解答和諮詢。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市下達的各項農產品和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及服務項目成本調查工作。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監審工作,為政府制定巨觀經濟調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服務。負責全市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工作,開展價格信息收集並組織上報工作。
(六)農村經濟股。參與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生態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研究水庫移民建設征地補償、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水庫移民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施工作。指導編制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的管理,監督、監測評估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七)國民經濟綜合股。提出全市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級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統籌市級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全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落實全市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相關問題並提出建議。開展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研判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組織落實國家、省產權制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東寧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對俄合作相關戰略和規劃,提出推進落實的對策措施和建議。提出並推進實施沿邊開發開放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市對口支援工作。負責跨市區域合作與協同發展重大事宜的組織和落實。負責與廣東省東莞市石龍鎮對口合作工作。參與有關對外經濟交往交流活動。推進落實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糧食管理股。組織擬定全市糧食政策。指導全市原糧購銷,組織落實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糧食質量地方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糧食流通統計和信息工作。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拓糧食市場和組織糧食產品市場行銷。擬訂東寧市糧食產品品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糧食收購許可審批。負責糧食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駐我市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軍糧供應管理。研究提出全市軍糧供應網點布局規劃。對軍糧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協調軍糧供應軍民融合相關工作。糧食倉儲物流科。參與擬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安排意見。擬訂全市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糧食倉儲、物流網點布局。負責糧食倉儲管理,落實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組織落實國家糧食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地方糧食倉儲企業儲存業務,指導農戶搭建科學儲糧設施。指導糧食流通行業的科技創新與成果推廣套用。糧食產業發展科。組織推進糧食加工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糧食加工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加工網點布局。指導糧食加工業招商引資和大項目建設,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全市糧食加工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分析。聯繫糧食行業相關社團組織。糧食法規督查科。組織擬訂糧食流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承擔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糧食部門依法行政和行業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糧食行業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綜合性糧食流通執法檢查工作,對地方儲備糧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執法檢查,依法組織對重要涉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有關制度及政策執行情況、糧食購銷活動的綜合性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承擔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管理、會計業務和審計,負責協調糧食收儲信貸資金和有關糧食財政、金融、稅收政策的落實。組織落實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加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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