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市教育體育局

東寧市教育體育局

東寧市教育體育局成立於1948年8月,原名教育科,位於河北新區實驗學校東側,是負責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視導室、3個綜合崗位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寧市教育體育局
  • 成立時間:1948年8月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並指導、監督各學校執行實施;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穩定、黨的建設及其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二)落實教育強省工作,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貫徹實施。
(三)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的布局規劃、結構調整、資源最佳化配置;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指導協調具體實施,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
(四)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五)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市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貫徹落實全省基礎教育政策措施,擬訂全市基礎教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教學改革;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六)負責全市教育的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七)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推進繼續教育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市經費教育保障機制、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九) 統籌和指導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按省廳統一規劃,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指導全市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各級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十一)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和教師管理政策;組織指導實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教師培訓、獎勵、懲處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有關高中招生工作規定和實施細則;負責全市中學、國小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處罰;擬定高中招生計畫;負責職業學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部門國撥物資的分配計畫、實驗儀器的供應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與統籌建設工作。
(十四)組織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的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套用研究等工作。
(十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民辦中國小校、民辦幼稚園和民辦培訓機構等各類民辦學校黨建工作。
(十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中學、國小、幼稚園的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趙東升 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股、計審股。
李桂龍 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基礎設施及項目建設。分管發展規劃股。
邱 鳴 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視導室、招生辦。負責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朝鮮族教育、招生、規範辦學行為、黨務工作。
趙增斌 教育局黨組成員。分管成職教辦、青少年宮、學前教育股。負責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工作。
徐冰堂 教育局黨組成員。分管助學辦、教師進修學校;負責安全、信訪、工會、助學、扶貧、關工委、教師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崗位。負責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承辦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義務教育保證機制經費、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扶貧工作;負責編制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全市中國小教育的布局規劃、結構調整、資源最佳化配置;指導、檢查全市中國小校舍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工作,改善辦學條件;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所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二)視導綜合崗位。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全市中國小(含民族學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含民族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學工作;檢查、指導全市中國小(含民族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校外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學業考試和招生工作;審核幼稚園資格、級別、發放辦園許可證;負責全市國小、普通中學的學籍管理和中國小畢業證核發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學校體育、藝術競賽活動;負責組織國中升學體育考試、考核工作;檢查指導全市中國小“體育達標”、“合格標準”等方面工作;指導全市學校衛生防病及學生體質監測工作,指導中國小衛生保健工作;負責中國小(含民族學校)教材管理;指導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負責教學儀器分配,實驗室建設檢查、指導、教學儀器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國(境)外學生境內轄區內學習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並推動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以及教育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規劃發展與統籌建設,網路教育管理及開展現代教育技術相關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隊伍建設、培訓、指導工作;監督、檢查、指導有關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全市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質量監測等工作;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學前教育學生資助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各校和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開展國家各項資助政策宣傳、諮詢工作;負責大學生生源地信用貸款工作;負責協助民政、團市委等部門落實地方資助政策;負責全市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教育政策保障工作;全市學生資助工作的其他事宜。
(三)人事綜合崗位。負責全市教師隊伍規劃、建設及培訓工作;負責初級教師職務評審和中高級教師職務的評選推薦工作;負責特級教師評選、推薦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師資格認定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工作;協助市委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全市教育機構編制;負責進修學校指導管理;負責全市中國小骨幹教師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費師範生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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