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慘案,福建省霞浦縣的東安島地處東吾洋與官井洋交界處,島上有東安村、關門村等,民眾素來有以鹽為業。國民黨政府嚴禁私鹽,設福建鹽警團,寧德、福安分駐鹽緝隊,鹽警(民稱鹽兵)經常到東安島查禁私鹽,勒索掠奪,欺壓鹽民。當地鹽民組織大刀會對抗鹽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安慘案
- 時間:民國31年12月9日
- 地點:福建省霞浦縣
- 傷亡:73人都被槍殺和活活燒死
民國31年12月9日,福安下白石鹽緝隊再次進入東安島敲詐勒索,東安大刀會用土槍、大刀設伏抗擊,激戰中4名鹽兵死亡,生俘包括連長在內2人。後經溪南鎮政府出面調解,將俘獲的連長等送縣政府。
民國32年1月23日,福建鹽警團調動福安、寧德鹽警百餘人,在副團長袁增農率領下分乘帆船至東安島的東安村瘋狂鎮壓,實行燒、殺、搶“三光”政策,當時有部分村民轉移到山林之中,來不及轉移的村民,男女老幼共73人都被槍殺和活活燒死。民房被燒焚103座(全村民房105座),搶去所有糧食、財產、家畜和50多艘船隻,造成東安村民眾無家可歸。
大兵過後,全村一片灰燼,一具具被燒焦的屍體,慘不忍睹。有的被燒死在床底下,有的被燒難忍,爬到水溝里死亡,有的被燒死在水缸里。
東安慘案是國民黨反動派黑暗統治的鐵證,是貪官污吏、兵痞對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