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審計局

東勝區審計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審計監督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勝區審計局
  • 地點:東勝區
  • 類型:審計局
  • 定義:主管審計監督工作的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領導分工,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交由區財政局承擔。
(二)新增的職能 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區財經方面的審計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區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對區財政預算執行和其它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向區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交審計結果報告,並受區級人民政府的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的審計工作報告。
2、對區級安排的重點項目進行審計。
3、對全區各鎮、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4、根據授權,對區級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5、對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6、對區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7、對區級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8、對區屬各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應當有計畫地定期進行審計。
10、根據授權,對本區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1、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可以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12、受幹部管理部門的委託,對區級黨政領導幹部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13、對內部審計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14、承辦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機構職能,區審計局內設4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1、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局內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對本局重要的綜合性檔案進行草擬、修改;負責組織制定辦公室的工作計畫;負責信息採集、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機關檔案管理、統計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秘書1名,負責草擬本局綜合性檔案;負責本單位公章的管理;負責本局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填報統計報表並撰寫統計分析;負責通知有關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會計1名(兼職),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負責記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編制報送財務報表、管理會計憑證、賬薄、賬表,財務專用章,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出納1名(兼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並做好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編制記帳憑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政金融審計室
1、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組織區本級和下級政府(鎮、街道辦事處)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並草擬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負責組織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負責組織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組織專項審計調查;負責本室各審計項目檔案材料的審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2、審計員2名,對區本級和下級政府(鎮、街道辦事處)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財務收支的審計;對有關事項的專項審計調查;撰寫審計信息;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三)行政事業審計室
1、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組織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含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組織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基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組織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圍繞審計工作,發現典型問題,撰寫有價值審計信息;負責本室各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審核;負責本室草擬文稿、審計信息的審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審計員2名,對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含二級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基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 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圍繞審計工作,發現典型問題,撰寫有價值審計信息;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室
1、主任1名,負責組織本區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負責組織本區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及審計調查;圍繞審計工作中心,進行調查研究,撰寫有價值審計信息;負責本室各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的審核;負責本室草擬文稿、審計信息的審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審計員2名,對本區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對本區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及審計調查;圍繞審計工作中心,進行調查研究,撰寫有價值審計信息;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下屬機構

東勝區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一)負責對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研究.
(二)負責研究草擬涉及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方法以及計畫等工作.
(三)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圍繞審計工作中心,負責對全區各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人民團體,東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區屬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協助全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草擬經濟責任審計年度工作計畫,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等.
(五)承辦區委,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張俊(局長):主持全盤、負責人事工作,具體分管財務室。
梁 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局內日常事務和幫扶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社會保障審計室。
劉春娥(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做好黨建、紀檢監察、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群團工作,具體分管行政事業審計室。
秦麗娟(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財政金融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業務目標責任考核、信息、統計工作,具體分管財政金融審計室、法規審理室、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王新(副局長):協助局長做好區對部門實績考核工作,具體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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