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安全生產規劃、計畫,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
(二) 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 協調各鎮、 街道辦事處和區直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
(三) 負責匯集和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 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綜合監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運行工作。
(四)擬定和分解全區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按年度進行考核和檢查落實。
(五) 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 改建、 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行業及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
(六)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 煙花爆竹、 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的審批和經營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的備案工作 。 依法監督檢查高危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費用的提取、 管理、 使用情況。
(七)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 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 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 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 依法查處違法、 違規、 違章行為。
(八) 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申報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 違規行為。
(九) 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考核工作,依法組織、 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 考核工作( 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東勝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十一) 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對煤炭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檢查,對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和煤礦安全生產其它許可事項進行審核, 每年對煤礦恢復生產進行驗收。
(十二) 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三) 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職責。
領導分工
一、局長:高利榮
主持安監局全面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人事和財務工作。
二、紀檢組長:王斌榮
協助局長具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公安、交通、衛生、農機、鐵路、城市燃氣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繫罕台鎮、
交通街道辦事處、巴音孟克街道辦事處、天驕街道辦事處、訶額倫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具體分管安監三室(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站)工作。
三、副局長:王建雄
協助局長具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輕工、紡織及其它工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建設(包括拆遷)、農牧業、水利、
民族宗教、民政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繫塔拉壕鎮、
公園街道辦事處、富興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具體分管安監二室工作。
四、副局長:孫紅梅
協助局長具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化工、電力、醫藥、建材、供熱、菸草、鹽業、糧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協調供電、郵政、教育、信息產業、質監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繫泊江海子鎮、林蔭街道辦事處、建設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具體分管安監一室工作。
五、副局長:敖新兵
協助局長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商貿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協調煤炭、文化、旅遊、體育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具體分管監察大隊(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聽證、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和措施辦法,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任務目標的分解下達、檢查落實和考核驗收工作;匯集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的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依法組織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的調查處理;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總務後勤等方面的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培訓、 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 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指導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
(二) 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室
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 設備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費用的提取、管理、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 改建、 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對檢測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的審批和經營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的備案工作以及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組織調查和處理分管行業較大事故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參與分管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
(三) 礦山監督管理室
依法對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對煤炭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對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領和煤礦安全生產其它許可事項進行審核,每年對煤礦恢復生產進行驗收;依法監督檢查礦山等行業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費用的提取、管理、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 改建、 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對檢測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實施非煤礦山
重大危險源監控;指導監督礦山企業安全評估工作;組織非煤礦山企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參與煤礦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 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室
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重大危險源監控、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區安全生產專家管理工作;依法組織調查和處理分管行業較大事故並監督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
(五)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室
綜合監管協調全區職業衛生工作,負責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和企業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情況;依據《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做好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等相關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組織查處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勞動防護用品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並監督處理決定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 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六) 應急救援辦公室
負責研究、 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措施辦法,組織起草、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政策規定、標準;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各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及重點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承擔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備案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應急救援演習、訓練和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基礎研究、 科技創新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依法組織對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實施資質管理和救援能力評估;承擔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平台和通信信息網路運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