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信和平[002017]是東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一支股票。
要點一:所屬板塊 物聯網板塊,手機支付板塊,電商概念板塊,證金持股板塊,三網融合板塊,國企改革板塊,廣東板塊,通訊行業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年5月20日)。通信、銀行、公共事業等各領域磁條卡、智慧卡(含行動電話SIM卡、銀行卡)、微電子智慧型標籤產品及相關讀寫機具、終端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計算機軟硬體、網路設備和系統集成相關技術開發、銷售及技術服務;物聯網相關產品研發、銷售及技術服務;半導體模組封裝及技術諮詢;自有物業出租、管理;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公司是國內生產規模最大的移動通信智慧卡生產商,也是中國電信巨頭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國內供應商。擁有9條世界先進水平生產線,充值卡的產銷規模位居世界第一。
要點三:國內智慧卡企業龍頭 公司主要從事移動通信,銀行,身份識別,社保,公交等各套用領域智慧卡產品及系統解決方案的研發,生產,銷售業務。擁有5條高速智慧卡封裝生產線,是國內最大移動通信用智慧卡產品生產企業。公司SIM卡出貨量和市場占有率國內市場排名居前,海外市場開拓穩步推進,已成功向全球7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客戶提供產品和服務。
要點四:技術能力 公司是國家火炬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廣東省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和通過“雙軟”認證的企業,公司同時也是國內首家省級智慧卡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在主導產品移動通信智慧卡套用領域,率先通過了CMMI三級軟體成熟度認證,擁有專業的智慧卡領域技術研發團隊,擁有完善的SIM卡,UIM卡,USIM卡技術路線,擁有GSM Phase2,CDMA UIM卡,OTA系統等系列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技術,公司近年研發的大容量SIM卡(BIGSIM)和OTA3系統,達到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同時,在NFC與USIM相結合的移動增值服務技術方面,公司亦取得了較好的研究成果,並取得了多項智慧財產權。
要點五:受益通信商發展 成功入選中移動RFID-SIM卡供應商,獲得中移動首批RFID-SIM卡絕大部分份額訂單。按中移動2010年發卡規模1200萬張,單卡採購價格105元估計,對公司直接收益可觀。
要點六:關聯企業眾多 公司系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控股子公司普天東方通信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國普天信息產業集團還間接控股波導股份(600130),上海郵通(600680),普天東方通信集團亦是東方通信(600776)的第一大股東。
要點七:3G概念 3G用戶終端里的SIM卡都需要更換成支持多種套用的大容量USIM卡。公司目前具有多條高速智慧卡封裝生產線和完善的個人化設備,通過技改,SIM卡(UIM卡,儲值卡),充值卡,非接觸性智慧卡產能分別由1億張,6億張,3000萬張提高至1.3億張,7億張和5000萬張。公司3G USIM卡項目已通過了部分運營商的測試,完成NOP套用軟體開發平台和OTA3系統開發,完成基於MULTOS的PBOC卡技術開發並通過銀聯測試。公司研發中心被認定為廣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並通過軟體管理成熟度CMMI三級認證。
要點八:配股募資 09年12月完成10配3股,配股價格為4.6元/股,募集資金淨額1.98億元,投入以下三個項目:投資7909萬元用於《智慧卡生產線(II期)技改項目》,預計新增SIM卡生產能力2500萬張/年,新增多套用複合型社保卡1000萬張/年等,預計評估期年均所得稅後淨利潤1480萬元,投資9913萬元用於《IC模組封裝技術引進及產業化項目》,預計評估期年均所得稅後淨利潤1912萬元,投資2450萬元用於《東信和平(孟加拉國)項目》,達產後形成年生產SIM/UIM卡2500萬張。預計評估期年均所得稅後淨利潤129萬美元。上述項目2011上半年實現效益1076萬元。
要點九:入圍中國銀行金融卡供應商 2011年2月在北京國際貿易公司組織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磁條卡,晶片卡空白卡製作及個人化服務入圍供應商公開選型項目”中,評審確定公司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磁條卡,晶片卡空白卡製作及個人化服務入圍供應商公開選型項目的入圍供應商,有效期2年。
要點十:股權激勵 2013年9月,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不超過411.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8%,授予價格為7.00元/股。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以及經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業務骨幹共87人。
要點十一:稅收優惠 公司被四部委聯合審核認定為2010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稅率調整對淨利潤的影響範圍在10%以內。另,軟體產業3%的增值稅優惠稅率或將在2010年繼續執行。
要點十二: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將採取現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當期的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發展階段及資金需求狀況,考慮進行中期分紅。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未來每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在公司未分配利潤為正、報告期淨利潤為正,以及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且足額預留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的情況下,如無重大投資計畫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公司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