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診斷鑑別,疾病治療,治療原則,用藥原則,
臨床表現
1.耳輪緣緊縮,耳廓上方軟骨捲曲,程度不等,單側或雙側。
2.常伴橫突畸形。
3.嚴重者,整個耳廓呈卷狀。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先天性病史。
2.耳廓上方有不同程度耳廓軟骨捲曲和緊縮。輕者向前下呈銳角捲曲,耳廓高度降低。嚴重者,則耳輪緣緊縮彎向耳甲,形似杯狀,常伴橫突畸形。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手術治療。
2.增加耳輪和耳廓的長度。
3.使捲曲的耳廓重定。
4.糾正橫突畸形。
5.手術時機:6歲後為宜。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允許或術後感染嚴重時,用藥可以用藥框限“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