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國家、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關於教育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教育體育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民族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終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類成人教育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事業。
(三)規劃並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統一戰線和群團組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四)負責全旗教師工作,統籌管理全旗教育體育招聘、崗位聘任、職稱評聘、評優選先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培訓、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開展對外教育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
(五)組織實施學歷教育的招考,學籍管理,指導畢業、就業等工作;指導全旗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及改革、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推進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旗教育體育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執法檢查、行政複議、行政審核等工作。
(七)指導並組織教育體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旗教育體育工作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體育督導報告。
(八)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使用、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統計全旗教育體育經費執行情況。指導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學生資助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和監督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負責全旗教育體育系統的信訪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負責全旗中國小、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全旗民眾體育發展,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進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
(十三)統籌規劃全旗競技體育事業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競技體育訓練。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統籌指導全旗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四)負責承辦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重大比賽,主辦全旗綜合性體育比賽;管理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十五)研究制訂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完善體育產業布局。推動發展體育產業重點業態。監督管理體育彩票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體育文化、宣傳教育和科研工作,管理指導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
(十七)承辦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和日常運轉、機關公文運轉、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和講話的擬定、財務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管理、文秘檔案、綜合調研;統籌編制教育體育事業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調度上級部門對教育體育工作的各類綜合性檢查、評估、考核;協調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統籌綜合性教育體育區域協作工作;統籌開展教育體育扶貧、鄉村振興戰略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教育體育文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培訓、諮詢等工作;研究擬訂教育體育法制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全旗教育體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教育體育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全旗教育體育系統的信訪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統籌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放管服”相關工作和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工作;行政監察日常工作和違紀違規案件查處工作;統籌管理民辦教育;抓好政風、行風建設;負責協調各業務股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負責全旗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全旗教育體育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幹部任免、獎懲、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教師的錄用、調整、調配、考核、獎懲、職稱評聘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擬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實施全旗教育體育系統各類教師、校長繼續教育和培訓並制定相應規劃。
(二)發展規劃與財務股
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管理和直屬單位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和分配提出具體意見;對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設定、布局調整規劃提出意見;提出直屬單位教育體育基建項目及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學生資助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國有資產、教育捐贈、學校後勤服務的管理和實施;負責全旗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和重要審計調查;協助旗教育發展基金管理中心管理教育發展基金;會同有關科室對教育體育領域各類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
(三)教育股
落實國家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質量提升政策,制訂我市推動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各項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負責全旗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課程改革、課堂教學改革、課題研究等各類教學管理和改革的實施;指導中國小國家課程、自治區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建設及教材選用、發行等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各類考試、招生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科技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技術、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管理監督全旗校外培訓機構。統籌協調全旗民族教育改革發展,指導民族學校貫徹教育方針、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法律法規;擬定全旗民族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族教育“雙語”教學和教材研發工作;檢查評估民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對語言文字工作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監督、協調、檢查本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常態化監督管理社會用語用字行為的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蒙漢雙語及外文規範化使用工作;配合市漢語委辦指導組織全旗國語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測試工作;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起草制定本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規章、制度、中長期規劃、工作計畫等;開展有關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的宣傳教育和交流活動,向社會提供語言文字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等方面的諮詢與服務;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學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達標校、示範校評估、國語推廣宣傳周系列活動、中華經典誦寫講及漢字書寫比賽、蒙漢文書寫比賽等特色活動。
(四)體育衛生安全與藝術教育股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學校幼稚園體育競賽、衛生防疫、藝術教育活動;指導學校幼稚園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課程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統籌管理全旗足球工作,擬定發展規劃,組織各類比賽,強化裁判員、教練員建設,培養專業運動員;負責各級各類足球特色學校的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工作;指導體育產業發展管理。統籌協調全旗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和檢查學校、幼稚園和各類體育場館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飲用水安全、學校實驗室、網路安全和禁毒教育;協調指導防範處理邪教、掃黑除惡、“校園貸”、校園欺凌防治等涉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對全旗教育體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協調處理教育體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突發性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直屬單位
一、杭錦旗體育事業服務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研究制定全旗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旗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研究和規劃全旗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組織承辦參加國內、區內、市內重大體育比賽;主辦全旗綜合性體育比賽;指導業餘體育訓練;組織指導體育的宣傳、教育、體育科研和全旗體育社團的工作;研究擬定全旗體育產業政策,發展培育體育市場,制定全旗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並進行監督管理;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教育體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機構規格
為相當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4個:綜合辦公室、民眾體育股、競技體育股、體育產業股。
二、杭錦旗教育信息技術培訓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負責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設計和標準制定,現代教育技術的規劃、組織和指導,研究制訂全旗有關教育技術工作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研究現代教育技術理論,指導全旗現代教育技術套用與研究,組織全旗現代教育技術方面的各種活動、評比與競賽,組織開展全旗現代教育技術的課題實驗研究工作;探索網路環境下教學模式方法的改革;研究現代教育技術套用規律和技巧等,對學校管理者、教師、理論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學校實驗員、學校圖書管理員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培訓,開展其他短期單項技術培訓等;組織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負責全旗電教教材、音像資料和信息資源的製作、收集、編存、推廣及教育教學資源庫的建設與運用;負責全旗教育系統城域網路建設、維護與網路信息安全等工作,杭錦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和運作;做好學校教學設施設備的標準化建設工作,根據部頒標準和新課程要求,對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國小科學、地理教室等學科的實驗室進行標準化建設,並不斷補充完善;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指導學校的實驗教學工作;開展學校圖書館建設工作,創造一流的圖書閱覽環境,發揮圖書育人功能;組織師生參與各種科技創新實踐活動,創客教育工作的開展;成人所接受的各種教育及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知識更新、補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追加教育。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5個:內設辦公室、電教教研室、實驗教研室、資源編輯室、繼續教育辦公室。
三、杭錦旗教育教學研究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全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提高教育質量、執行課程方案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研究基礎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工作,交流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育教學規律,為中國小、幼稚園的教學工作服務。提出全旗執行課程標準和使用教材的意見,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有效地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起草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教學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對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對學科教學進行檢查和質量評估。提出考試的改革意見,負責有關考試的命題、閱卷、成績統計、質量分析等工作,運用檢查評估結果提供的反饋信息指導、改進教學。發揮旗、校、教研組三級教研網路的積極作用,組織教師開展教材教法研究,開展各類教學評選活動和競賽活動,培養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根據旗師資情況,進行教師崗位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的教學經驗,收集、研究、整理、傳遞本旗及外地教育動態及教改信息,實施課題研究,提升教科研水平。定期編印《杭錦教育》。
2.機構規格
為相當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 7 個:辦公室、科研室、中教室、小教室、幼教室、民教室、體藝室。
四、杭錦旗督導室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負責對全旗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對縣、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督導,對全旗 “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對全旗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開展對基礎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督導檢查 。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2個:辦公室,督學辦。
4.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20名(原有編制4名),其中股級領導
1名(1正),現實有在崗工作人員8名,責任督學12名。
五、杭錦旗招生辦公室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教發、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招生辦及市考試中心制定的有關招生、自考的政策和規定,並做好宣傳工。組織國家普通高、中等院校招生考試工作;全旗普通高中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工作;各類招生考試的宣傳、科研工作。負責中等專業學校錄取本旗國中畢業生的組織與管理工作。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1個:普招辦,成招辦。
六、杭錦旗教育發展基金管理中心(杭錦旗教育資助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及管理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放及貸款回收等工作;負責向省級、市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經辦銀行等相關部門及時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工作。
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學生資助資金髮放工作。
③杭錦旗教育發展基金工作:負責基金文秘、檔案收發、分類、歸檔工作:負責管理基金經費,確保基金經費的完整。提交年度預算、決算和審計報告;負責管理基金資產,確保資產的完整、有效,負責按規定和程式報廢、核銷資產;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活動,辦理相關捐贈手續;負責組織基金的經驗交流活動和與其他行業間的考察、交流活動;負責教育發展基金管理中心開展正常工作的後勤保障。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1個:辦公室,資助室。
七、杭錦旗職業教育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貫徹國家職業教育精神,規劃全旗職業教育發展,統籌職業教育培訓資源。研究、檢查、評估職業教育教學工作,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各類職業技能的考試鑑定、證書發放、比賽等工作。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1個:辦公室。
八、杭錦旗青少年活動中心
1.宗旨和業務範圍(職能職責)
負責做好全旗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的總體規劃、組織落實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旗中小學生學科課外輔導和文、體、藝各類特長生的培養工作;負責參與或具體承辦教育局組織的全旗中小學生教育教學競賽及大型文體活動和科技活動;負責全旗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及遇險自救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抓好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全旗各鄉村青少年活動中心的管理及各中國小校(幼稚園)校外輔導教師進行各種業務培訓,提高校外輔導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輔導技能。
2.機構規格
為相當股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旗教育體育局 。
3.內設機構
設定內設機構3個:招生部,活動部,辦公室。
現任領導
教育體育局局長:蘇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