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發現宋墓事件

2015年1月15日浙江杭州臨安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盜掘古墓葬案。臨安橫街村一村民黃某在地里幹活時挖出一座北宋年間古墓,一時貪念起,將古墓中的藏品私自藏於家中。最終,黃某被判刑並處罰金。庭上,黃某還表示:當時只是想用這些磚塊去蓋廁所!

2013年11月,下過幾場雨後,黃某在地里幹活。他發現前方空地上有洞,雨水順著洞口不停的流下去,但卻都沒有溢出。黃某很好奇,拿起鋤頭去挖,沒挖幾下,鋤頭就當的一聲磕到了石板,石板下面露出了幾塊磚頭。
“難道是古墓?”黃某以前跟著考古隊在村里一起找過古墓,對古墓有些了解。當他仔細看了下泥土的高度,及這些比較古老的磚頭和石板的時候,他心裡已有了一個判斷,“應該是古墓沒錯”。
黃某仔細觀察後發現,古墓裡面的磚塊很完整—“這些磚塊挖回去蓋廁所挺好的。”於是接下來的三四天,黃某都在挖這個古墓。黃某挖到的古墓由兩個墓室組成,每個墓室2米高,1米寬。
先是在一個墓室里挖到一個稍小的陶瓷瓶,之後黃某又在一個墓室里挖到了一個大點的陶瓷瓶和一個陶瓷碗。後來,因為家裡要挖筍了,黃某挖古墓的行動沒有再繼續。
經浙江省文物鑑定委員會鑑定,黃某挖到的墓葬是北宋時期的古墓葬,具有一定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黃某挖到的分別是隨葬的青碗、大韓瓶和小韓瓶。
2015年1月15日,臨安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依法判決黃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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