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民防局牌子。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中共蕭山區委、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蕭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Hangzhou Xiaoshan District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隸屬機構: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鮑燚婷(局長)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區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住房保障、房地產業、市政園林公用事業、人防(民防)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相應的發展計畫、產業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或監督實施。依法開展全區住房保障、房地產業、建築業、人防(民防)行政執法工作。
(二)組織擬訂城鄉重大市政公用設施等建設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村鎮建設工作。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等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城市排水、燃氣、節約用水等工作。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城市地下空間建設。
(三)負責全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規範建築業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區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監督管理全區施工圖審查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按許可權負責全區建築企業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區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等工作。
(四)負責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工作。指導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套用。指導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等工作。負責建設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
(五)負責全區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全區房產交易、房產測繪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負責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的交付備案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經紀和房地產估價等中介服務機構、房屋租賃、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住房保障、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城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涉及結構安全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參與依法罰沒、沒收建築物的處置工作。
(六)擬訂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指導重大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協調和管理城市科技開發項目,指導和管理技術引進、住建信息工作。擬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鑑定制度。
(七)負責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指導住建行業的對外經濟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市場,發展對外工程承包、房地產開發和勞務合作業務。
(八)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安置房建設。牽頭協調全區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工作。
(九)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戰備工作,負責擬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實戰化訓練演練,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整組和訓練。
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網路、指揮信息系統、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城市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有關單位開展人防業務工作。戰時根據區委、區政府和軍事機構的決定,發布人防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有關城市河道、市政園林綠化方面的職責分工
根據職能劃轉,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河道的建設、養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園林綠化的養護與管理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政園林綠化的建設工作。
2、有關排水管理的職責分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擬訂全區污水處理的中長期規劃和標準,負責城區及周邊區域污水收集、輸送、處理排放的行業管理。負責排水許可證的發放以及批後監管工作。指導對雨污合流情況排查、改造。負責做好財政出資的城市隨路管線、泵站建設等工作。區環境集團負責全區污水管線、泵站及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負責納管排水戶的污水併網、水質分析和監測等服務工作。承擔全區污水費徵收工作。負責做好集團出資的污水管線、泵站建設工作。
3、有關不動產交易登記的職責分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房產交易網簽監管工作,房產交易在網簽完成即實現交易備案確認,後續不再設定交易確認環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分局負責對實施網簽後的房產按規定進行不動產統一登記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組織編寫建設年鑑。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的建設、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行業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和指導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協助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管理編外人員相關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全局年度財務收支管理、預決算編報、票據管理、納稅申報等工作。負責系統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制度建設。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階段性經濟監督、檢查工作。參與擬訂本局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經濟目標責任制。負責統計、信息工作。
(四)法制科。指導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牽頭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案工作。負責有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應議、行政應訴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法制培訓、教育工作。
(五)城鄉建設科。擬訂全區城鄉建設管理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牽頭實施。指導區級市政公用事業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全區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城市排水、燃氣、節約用水工作。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空間、海綿城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工作。
(六)建築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人防管理科牌子)。負責擬訂全區建築業、勘察設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業、勘察設計業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監管。按許可權負責全區建築企業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等工作。
完善全區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評價體系。指導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套用。指導全區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工作。指導建設領域新材料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建築企業開拓市場。牽頭全局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負責全局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工作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核准、備案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和民防管理職責。
(七)住宅與房地產業科(掛物業監管科牌子)。擬訂全區房地產業的發展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的交付備案工作。指導全區房產交易、租賃、評估、測繪等工作。指導全區房地產銷售、房地產中介、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直管公房、城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涉及結構安全、白蟻防治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物業管理工作。指導落實私房政策。參與依法罰沒、沒收建築物的處置工作。
(八)房屋徵收管理科。擬訂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並牽頭實施。負責牽頭組織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全區各平台、鎮街及有關部門的房屋徵收實施工作。
(九)住房保障管理科。擬訂全區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區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房、公租房、藍領公寓籌集等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類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等審核、管理工作。指導考核各平台、鎮街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區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計畫,協助做好項目融資服務保障,指導考核城中村(棚戶區)改造工作。各內設機構均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編制

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兼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區民防局局長)〕,副局長3名,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區民防局副局長)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蕭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鮑燚婷
副局長:馬建祥、胡彬峰
總工程師:朱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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