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的政策措施。
(二)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運行態勢,組織擬訂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經濟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小微企業園等平台建設。
(四)統籌推進數字經盼翻廈糊促騙鴉濟發展,組織擬訂並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負責雲計算檔承微、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培育發展和推乃妹祝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指導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協調推進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數字經濟投融資服務體系的建設和運行。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實施。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製造業。牽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按規定承擔有關政府產業基金工作。
(六)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漿廈邀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動重大裝備國產化。推進智慧型製造,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協調有關產學研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七)牽頭推進綠色製造工程。組織擬訂並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腿頁芝民、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組織擬訂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九)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和材料工業發展。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積體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負責食鹽專營和儲備管理工作。負責藥品儲備工作。
(十)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協調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協調推進城鄉區域統籌產業發展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
(十一)組織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社會信息化建設。協調重大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推進重點工業領域
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組織協調服務企業的重大活動。指導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創新管理。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以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提高
全要素生產率,創建全國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和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
2、加強工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平台、項目的謀劃和市域統籌,打好產業規劃、平台建設、項目引育、技術創新、資源配置、公共服務和企業服務組合拳,協同推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運行態勢的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加強企業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開展企業梯度培育,強化民營經濟發展統籌。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政府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更好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職責分工
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地方標準和能源“雙控”政策局犁,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指導監督全市能源監察(監測)行政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
目標責任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計畫財務處。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和績效評估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
(四)產業規劃與研究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組織研究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全局性、前瞻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工業和數字經濟中長期規劃。承擔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標準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契約等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深化改革相關工作。
(五)經濟運行處。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經濟和信息化年度計畫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大企業培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和應急產業發展。承擔工業、信息國防動員有關任務。推進經信工作數位化轉型。
(六)產業投資處。研究擬訂促進工業和數字經濟產業投資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投資項目實施。提出工業與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按規定承擔有關政府產業基金工作。參與擬訂企業投資體制改革方案。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項目備案工作,監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投標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強基工程。
(七)產業轉型升級處。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的政策建議。提出產業園區建設和管理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承擔“畝均論英雄”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承擔差別電價政策指導及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特色小鎮建設。承擔市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數字經濟處。牽頭推進全市數字經濟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及政策建議。指導督促重大數字經濟項目的實施。組織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社會信息化建設。承擔市數字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產業數位化推進處。承擔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型製造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推進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重點工業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高端裝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先進裝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培育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創新及產業化專項,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承擔首台套裝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一)汽車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汽車、軌道交通裝備、船舶、航空裝備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協助做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工作。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消費品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輕工、紡織、絲綢、服裝、鹽業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協助做好產品目錄管理。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推進時尚產業發展。承擔傳統工藝美術和歷史經典產業的保護和發展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指導鹽業生產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市級食鹽儲備管理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生物醫藥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推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推進生物醫藥重大產業平台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材料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材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協助做好監控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建材、冶金、化工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電子信息產業處(掛積體電路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積體電路、物聯網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新型感測器、
物聯網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套用示範。指導積體電路與半導體器件等重點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推進重大產業平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配套電子產品國產化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推進國際級軟體名城建設。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和集聚區建設。組織推進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與產業化。指導安全可靠信息系統集成能力建設。推動網路安全技術產業、數字內容等新業態發展。
(十七)信息基礎設施處(掛雲計算與大數據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雲計算、大數據等產業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聯繫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無線電管理局,協調各類台站、管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選址和布局。
(十八)技術創新處(掛人工智慧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和管理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組織實施重大技術產業化套用,推動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及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
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培育人工智慧產業。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質量管理、品牌建設、智慧財產權和標準化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九)綠色製造處(掛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產業處牌子)。推進綠色製造工程。擬訂並組織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環保與
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產業合作處(掛生產服務業處牌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產業招商服務工作,協調推進長三角地區產業合作,參與產業對口支援、協作幫扶和聯鄉結村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會展活動。研究擬訂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研究擬訂工業設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十一)中小企業發展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發展環境評估。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推進企業減負降本。承擔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指導推進企業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服務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相關工作。推進小微企業園和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承擔市工業企業長效服務機制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0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48名,其中正處長級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級2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夏積亮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鈕健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李長青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柳春、楊曉勇、尤榮福、徐瑞君、湯麗玉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楊榮欣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巡視員:曹勇前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一級調研員(市管):章祥林、施海岩、王明興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以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提高
全要素生產率,創建全國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區和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
2、加強工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平台、項目的謀劃和市域統籌,打好產業規劃、平台建設、項目引育、技術創新、資源配置、公共服務和企業服務組合拳,協同推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運行態勢的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加強企業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開展企業梯度培育,強化民營經濟發展統籌。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政府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更好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職責分工
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節能降耗、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地方標準和能源“雙控”政策,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指導監督全市能源監察(監測)行政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
目標責任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計畫財務處。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和績效評估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
(四)產業規劃與研究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組織研究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全局性、前瞻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工業和數字經濟中長期規劃。承擔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標準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契約等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深化改革相關工作。
(五)經濟運行處。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數字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經濟和信息化年度計畫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大企業培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和應急產業發展。承擔工業、信息國防動員有關任務。推進經信工作數位化轉型。
(六)產業投資處。研究擬訂促進工業和數字經濟產業投資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投資項目實施。提出工業與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按規定承擔有關政府產業基金工作。參與擬訂企業投資體制改革方案。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項目備案工作,監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投標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強基工程。
(七)產業轉型升級處。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的政策建議。提出產業園區建設和管理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承擔“畝均論英雄”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承擔差別電價政策指導及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特色小鎮建設。承擔市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數字經濟處。牽頭推進全市數字經濟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及政策建議。指導督促重大數字經濟項目的實施。組織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社會信息化建設。承擔市數字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產業數位化推進處。承擔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型製造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推進工業信息工程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重點工業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高端裝備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先進裝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培育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創新及產業化專項,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承擔首台套裝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一)汽車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汽車、軌道交通裝備、船舶、航空裝備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協助做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工作。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消費品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輕工、紡織、絲綢、服裝、鹽業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協助做好產品目錄管理。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推進時尚產業發展。承擔傳統工藝美術和歷史經典產業的保護和發展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指導鹽業生產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市級食鹽儲備管理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生物醫藥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推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推進生物醫藥重大產業平台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材料產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材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準入)。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協助做好監控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建材、冶金、化工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電子信息產業處(掛積體電路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積體電路、物聯網等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新型感測器、
物聯網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套用示範。指導積體電路與半導體器件等重點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推進重大產業平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配套電子產品國產化工作。承擔行業管理工作。
(十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推進國際級軟體名城建設。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和集聚區建設。組織推進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與產業化。指導安全可靠信息系統集成能力建設。推動網路安全技術產業、數字內容等新業態發展。
(十七)信息基礎設施處(掛雲計算與大數據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雲計算、大數據等產業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聯繫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無線電管理局,協調各類台站、管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選址和布局。
(十八)技術創新處(掛人工智慧產業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和管理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組織實施重大技術產業化套用,推動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及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
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培育人工智慧產業。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質量管理、品牌建設、智慧財產權和標準化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有關工作。
(十九)綠色製造處(掛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產業處牌子)。推進綠色製造工程。擬訂並組織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環保與
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規範。承擔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和產業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產業合作處(掛生產服務業處牌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產業招商服務工作,協調推進長三角地區產業合作,參與產業對口支援、協作幫扶和聯鄉結村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會展活動。研究擬訂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研究擬訂工業設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十一)中小企業發展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發展環境評估。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推進企業減負降本。承擔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指導推進企業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服務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相關工作。推進小微企業園和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承擔市工業企業長效服務機制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0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48名,其中正處長級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級2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夏積亮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鈕健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李長青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柳春、楊曉勇、尤榮福、徐瑞君、湯麗玉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楊榮欣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巡視員:曹勇前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一級調研員(市管):章祥林、施海岩、王明興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