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局

杭州市科技局

杭州市科技局是一個機關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科技局
  • 地點:杭州市
  • 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法律法規等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全市科技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方針、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查全市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技術契約法實施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機構工作和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組織實施全市技術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3、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制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與計畫;組織編制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科技三項費用、科技事業費、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管理;組織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科技風險投資資金的使用進行指導與管理。
4、組織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方案,承擔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自主創新領導辦公室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部門、各主要行業和各區、縣(市)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興企、科技興農和科技創先活動,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科技進步。
5、歸口管理全市科技計畫工作,編制並實施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指導實施國家、省下達和市計畫確定的科技攻關、科研、“星火”、“火炬”、新產品開發試製、成果推廣、實驗基地等重點科技項目。
6、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審核、認定、驗收、鑑定工作;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除外)、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申報與考核;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7、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檔案和科技保密工作;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8、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先進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9、負責全市地震和防震減災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管理、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保護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執法監督,依法處理有關糾紛。
11、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科技人員政策,參與有關科技人員的管理與培養。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有關規章制度,負責重要檔案起草、文電處理、重大問題調研、重大會議組織、科技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和科技擁軍工作。
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處級及以下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受理局機關、下屬單位處級以下黨員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事件;調查處里監察對象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並按有關規定,對所受理的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會同有關處室對科技計畫、科技經費使用、重大工程建設的廉政監督。受理局機關、下屬單位處級及以下黨員幹部、職工對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述;依照黨和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保障黨員利益,保護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完成上級領導機關,局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紀檢監察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擬訂全市科技政策、市科技進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科技創新政策;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工作;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承擔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計畫財務處
組織編制全市年度科技發展計畫,負責提出年度科技計畫項目指南,綜合協調全市科技計畫(包括國家、省在杭歸口項目)工作;負責市科技三項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配置使用和財務監督;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進行財務監督;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獎勵與科技人才等工作。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
研究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市工業科技發展規劃、項目指南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火炬計畫工作;負責國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除外)、成果、產品、項目的申報、考核和市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產業化項目的認定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技術企業孵化器的認定、考核與管理;參與國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負責對高新技術研發中心、科技創業種子資金、科研院所發展專項項目進行管理,承擔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村與社會發展處
研究科技促進農業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相關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農業科技、社會發展科技項目指南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指導農業科技、社會發展科技工作,推動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的技術進步;負責管理全市星火計畫工作,組織實施省市和國家級星火計畫項目;指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農業科技示範點和環保產業試驗基地及特色醫院建設工作;參與全市科技扶貧工作。
科技合作處(成果技術市場處)
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年度計畫,開展國際、國內和省際科技合作工作;負責做好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聯繫工作;研究制訂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成果推廣項目指南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指導市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市屬科研機構的改革與發展,對高校重點實驗室進行管理。
地震處
貫徹執行國家地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的擬訂及其相應的執法監督工作;制訂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地震監測預報,指導市地震測報站、點工作,組織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智慧財產權處
制訂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保護工作發展戰略與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執法監督,依法處理專利糾紛;負責指導全市專利技術實施、交易工作;組織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工作;開展有關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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