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是2018年杭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 局長勞新祥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現任領導

局長:勞新祥
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專員(副局):陳鋒鋩
沈海峰、盧強任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劉雄偉任杭州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
曹建松任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巡視員;
馬衛國任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巡視員;

主要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是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全市有關環境保護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對全市重大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綜合決策的環境影響評估。
(二)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負責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限期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的行業標準;擬訂環境保護地方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環境標準執行的功能區劃管理。
(四)負責對全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機動車、電磁輻射等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五)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批制度的實施。
(六)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和環境監理網路建設;對轄區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組織現場監督檢查;負責查處全市重大的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處理區域內環境污染糾紛。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排污費;監督實施污染治理專項基金的專款專用;負責國外環保資金貸款、贈款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全市各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協調和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九)管理全市環境監測工作;組織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
(十)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環境保護課題進行攻關;組織推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和交流;負責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
(十一)組織實施創建和鞏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工作;負責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制知識。
(十三)管理全市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和協調各區、縣(市)環境保護部門、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市國家級開發區(度假區)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隊伍建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各區、縣(市)黨委組織部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駐局紀檢監察組
人事處(組織處)
機關黨委
辦公室(宣傳教育處)
行政審批處
規劃財務處
大氣環境管理處
水環境管理處
政策法規處
自然生態處
科技監測處

直屬單位

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
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杭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杭州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杭州市環境信息中心
杭州市有害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杭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處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上城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江乾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拱墅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西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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