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杭州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實施方案
- 實施時間:2022年9月1日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2022年7月,通過《杭州市產業園區“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內容解讀
杭州市是全國首批6個營商環境試點城市之一,《方案》的實施是創新試點改革事項的重要舉措。《方案》改革範圍包括開發區、新城、特色小鎮、產業集聚區等,主要實施“一免、四減、四保障”的改革措施,共有四大亮點:
一是創新最佳化環評準入制度。豁免環評編制、最佳化產業準入、實行“兩表合一”三項舉措,均突破原環評審批模式,屬先行先試,在全國範圍均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減少辦事企業提交材料、縮短審批材料準備時間和節省費用支出。
二是深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對位於已開展規劃環評且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及審查意見的產業園區(開發區、集聚區、特色小鎮等)內,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主導產業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的建設項目,其環評與區域規劃環評實施聯動,簡化環評編制的內容、降低環評等級。
三是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融合。加強固定污染源類建設項目環評和排污許可證內容銜接,將環評內容融合納入排污許可事項一併考慮,落實兩項許可一併審批。
四是強化改革保障。《方案》要求屬地政府、改革區域管理機構、生態環境部門、建設單位落實10條保障措施,以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下一步,杭州市將繼續做好《方案》的政策解讀和宣貫,繼續落實省政府深化環境準入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方案》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持續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最佳化環評審批服務,提升環評審批效能,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助推我市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