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制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評定傷殘等級,承辦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軍供站的工作。
(六)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調查核實上報災情,核定災害等級;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七)管理全市社會救濟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農村“五保”工作。
(八)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及對口幫扶工作。
(九)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進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
(十)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一)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牽頭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涉外婚姻登記。
(十四)負責遺棄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五)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十六)負責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
(十七)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和“三峽”水庫入遷我市移民的安置和扶持開發工作,負責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十八)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市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九)負責本市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負責指導、協調區、縣(市)的民政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老齡委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
主要職責:(一)辦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二)研究提出全市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實施辦法,擬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經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批准後組織實施。(三)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督促、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在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四)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老齡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收集、整理和上報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五)聯繫和協調老年人協會和老年社團的活動,引導老年社團開展積極健康的社會活動。(六)開展老齡問題的科學研究,推動老年學術進步與理論發展。(七)辦理老齡問題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八)承辦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及交辦的其他事項。(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二)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辦公自動化、保密、接待、保衛、會議、來信來訪、後勤服務、財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民政工作的調查研究。
人事教育處
協助局黨委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職工的考核、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辦理人員調配、出國(境)政審、工資福利、職稱評聘等事項;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計畫財務處
負責民政事業經費年度計畫的編報和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監督和審計;負責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基建和房產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控購 物資和會計事務的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審計、統計的指導、培訓工作。
優撫處(雙擁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貫徹執行優待撫恤政策、制定實施本市優撫辦法及標準,評(核)定傷殘等級;承辦革命烈士的評定申報;承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民眾團體、現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在編職工、參戰民兵(民工)死亡和革命烈士家屬的撫恤事項;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的優撫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軍用飲食供應站的管理工作。安置處(市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伍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干休所的組建、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市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救災救濟處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負責查災、計災、核災、報災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使用情況;慰問災民,指導災區災民進行生活救濟和生產自救;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工作。
社區建設處
調查研究基層政權與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現狀,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委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培訓街道、鄉鎮幹部和村(居)委會幹部,承辦先進鄉鎮、街道和示範村(居)委會評比、表彰的具體工作;推進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
區劃地名處
研究全市行政區劃布局,制定設鎮預測規劃;承辦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縣(市)、鄉(鎮)界線勘定工作,調處邊界爭議,向省、市政府提出處理建議;制定本市地名規劃,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和審批工作;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會福利處
制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規章,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精簡下放人員的救濟補助和全市慈善活動的審批;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遣送站的工作。
社會事務處
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辦理涉外、涉港台及出國留學生的婚姻登記和涉港台及國內收養兒童登記工作;管理婚姻介紹組織和婚姻服務活動;負責婚姻登記人員的培訓和開展婚前教育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制定全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止和查處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行為;推行婚喪習俗改革。
民間組織管理局
負責起草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和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設在本市的涉外社團、全國全省性社會團體代表機構的登記和監督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非法民間組織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協調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紀委監察室
一、紀檢監察機構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依靠黨組織、走民眾路線、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全面履行教育、監督、懲處、保護的職能;二、協助配合市紀委、市監察局(市直機關紀工委)和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三、監督檢查所在單位黨組織、共產黨員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四、受理對本系統範圍內黨組織、共產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五、調查本系統範圍內黨組織、共產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六、受理本系統範圍內黨組織和共產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七、依照黨內法規、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部門及所屬單位共產黨員和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關黨委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領導保證完成本部門的各項工作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理論水平。 3、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實行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協助紀檢部門查處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 4、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機關工、青、婦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民政行政執法和普法工作;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移民辦公室
指導協調我市水利工程中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指導三峽庫區遷入我市移民的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協助處理移民定居後困難和問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移民工作事項。
直屬單位
杭州市民政局直屬二級機構共28個,分別是:
杭州市民政信息中心
杭州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
杭州市福利企業管理辦公室,杭州市慈善總會
杭州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杭州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杭州市社會福利中心
杭州市推拿醫院
杭州殯儀館 建於70年代,一直承擔著杭州市的殯葬火化服務,近幾年每年都要火化近1萬具遺體,場館相對簡陋,設施也比較落後,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場館已無法滿足喪戶的需求,再加上城市化建設的發展和快速推進,根據市委、市政府旅遊西進的總體部署,要求杭州殯儀館整體搬遷。由於殯儀館是特殊行業,不同於一般的建設項目,殯儀館的地理位置及布局、建設都有其特殊性和要求,要由市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選址,並經專家論證,最後由市政府決策。選址工作正在進行中,時間暫時無法確定。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已與反映人聯繫並告知回復,反映人對此答覆表示滿意。
杭州市兒童福利院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杭州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
杭州市幫扶救助服務中心
杭州軍用飲食供應站
杭州市南山陵園管理處杭州市革命烈士紀念館 杭州革命烈士紀念館,前身是蔡永祥烈士事跡陳列館,1968年10月建成開放,為省市兩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2006年增建,開放杭州市見義勇為烈士事跡陳列廳,展出杭州地區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湧現出來的部分“見義勇為”烈士事跡。這不但續寫了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也在新時期譜寫了時代英雄的壯麗篇章。
從2003年起對原先的革命烈士展廳進行全面改造,2009年重新開館。館內展出近一個世紀以來杭州人民在黨的領導下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歷史及兩千多名革命烈士的事跡。展廳以基本版面,藝術作品和多媒體展示呈現,力求達到生動可看。
杭州市大觀山果園
杭州市花塢果園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金家浜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石灰橋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俞家圩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睦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長樂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李家塘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古盪休養所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機神村休養所
杭州市老年活動中心,杭州市殯葬管理所。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