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攝影家協會

杭州市攝影家協會

杭州市攝影家協會的前身是杭州市攝影工作者協會,成立於1980年9月。第一次代表大會在杭州國貨路原《杭州日報》社召開,與會代表4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攝影家協會
  • 外文名:Hangzhou City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1980年9月
  • 辦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72號3號樓14樓
  • 主席:吳宗其
發展歷史,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1986年12月更名為杭州市攝影家協會。歷任主席為帥大元、馬立群、朱衛平。2010年5月,杭州市攝影家協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杭州市府綜合大樓召開,與會代表90人,選出理事56人,主席吳宗其,副主席於國清、杜鋼、王芯克、許明、張 望、傅擁軍、吳文興、孫雲翔、白植檳,秘書長由吳宗其兼。本屆會員人數為858,省級會員368人,中國攝協會員296人。2002年底,協會創辦會刊《杭州攝影》報,為季刊。
協會創建30年來,每年都要舉辦有影響、上檔次的攝影活動一到二次。舉辦有全國影響的重大活動有:1993年,會同中國攝影雜誌舉辦“‘大自然杯’全國自然風光攝影大獎賽”;1997年香港回歸前夕,我會組織16名會員自費赴香港採風,回杭在武林廣場舉辦“東信杯今日香港多風采”攝影圖片大展;2003-2007年,承辦由杭州市旅委、市文聯、中國攝影雜誌連續舉辦的三次《休閒在杭州》全國攝影大獎賽及《百年經典杭州---“市長獎”》活動。兩次承辦杭州市文聯主辦的《西湖六月中-攝影藝術作品展覽》。多次主辦專題攝影比賽和展覽。我會獲得由中國文聯和中國攝影家協會頒發的“金像獎”(組織獎)和“金像獎”提名(組織獎)各一次。2008年我會會員一舉奪得三個全國攝影創作“金像獎”;2009年我會會員在第52屆世界新聞攝影比賽(荷賽)中又奪得一金一銀。2010年,我會會員又在全國第十四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榮獲兩金四銀三銅三評審推薦獎,獲得全國各大城市排名之首。
在積極發展新會員,推薦省級、國家級會員方面協會也做出了很大了努力,堅持舉辦一年一度的杭州市攝影家協會迎新聯誼會、主席團會、兩年一屆的十佳攝影家及先進集體的評選等,不斷發掘優秀攝影新人才並對其積極培養,在全國攝影藝術展、美國國際攝影大展、奧地利國際攝影大賽等國內國際權威賽事的獲獎名單上,杭州攝影人的名字如星光閃耀。如在世界新聞攝影比賽(荷賽)中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陳慶港、傅擁軍……;金像者獲得者王強;第24屆全國攝影藝術展銀獎獲得者王芯克;21屆奧賽金獎獲得者邊偉虎;由中國攝影家協會聯辦的2012年第二屆“徐肖冰”杯全國攝影大展典藏作品獎獲得者吳國方;2010美國國際攝影大展PSA金牌獎和2011阿聯國際攝影大展FIAP金牌獎獲得者吳宗其等。同時,張望用他十幾年的勤奮和專注,用一幅幅精美大氣的作品為我們展示了東南佛國的神秘和魅力,贏得國內外攝影人的關注;顧勇的商業攝影也常常給人一種耳目一新的創意和心靈衝擊;在今年的25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中,我會21幅攝影作品入選獲獎。2015年吳宗其舉辦由中國攝影家協會主辦的“家在千島湖——吳宗其攝影作品展”並由中國攝影出版社出版發行《家在千島湖吳宗其攝影作品集》,118幅作品全部由浙江美術館永久收藏並頒發收藏證書。

理事成員

協會主席團及秘書組成員名單
名譽主席: 朱衛平
顧 問: 馬立群 郭炳榮 葉國興 徐中定 王天瑞
主 席: 吳宗其
副 主 席: 於國清 杜鋼 王芯克 許明 張望 傅擁軍 吳文興 孫雲翔 白植檳
秘 書 長: 吳宗其(兼)
副秘書長: 汪建偉 陳建榮 劉士斌 徐建華 吳國方 章偉民 馬鷹 韓毓華
協會理事會成員名單
馬 鷹 於國清 王 戈 王 強 王芯克 王和吉 葉少波 白植檳 伊久星 劉士斌 呂耀明 孫雲翔 朱永標 湯崢嶸 湯耀亮 許 明 吳 璜 吳宗其 吳文興 吳國方 張 望 張友國 張關春 李曉軍 杜 鋼 楊芳菲 汪玉英 汪建偉 汪黎明 陳 福 陳 斌 陳慶港 陳江華 陳建榮 鄭龍華 夏玉林 徐旭生 徐建華 徐昌平 翁榮兒 莫曉萍 顧兆明 顧益民 戚曉光 章偉民 章勝賢 黃德燦 傅擁軍 程賢高 蔣益鋒 蔣端平 謝偉洪 謝光輝 韓程偉 韓毓華 戴光耀

組織章程

杭州市攝影家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杭州市攝影家協會。簡稱:市攝協。英文全稱:Hangzhou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縮寫:HPA。是杭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市攝協的性質是:由杭州市(含所轄區、縣、市)攝影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社會團體。為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市攝協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繁榮攝影事業,促進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是黨和政府聯繫攝影界的橋樑和紐帶,為繁榮和發展杭州攝影事業而努力。
第四條 市攝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五條 市攝協接受杭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杭州市社會團體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市攝協辦公地點在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72號3號樓14樓。
第二章 任務
第七條 市攝協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
(一)市攝協特別要加強與各區、縣、市攝影組織的聯繫。注重尊敬攝影老前輩,善於發現青年攝影家,讓他們更好地發揮各自特長,取長補短,團結奮進;
(二)積極鼓勵和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努力學習、勇於創新,通過不同題材、形式、風格和流派的自由競賽,創作出更多的、為廣大民眾喜愛的優秀攝影作品;
(三)開展攝影藝術的理論研究和探討,以理論指導並推動創作實踐;
(四)積極開展培訓活動,發現和培養攝影新人,發展和壯大我市攝影隊伍;
(五)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六)銳意改革進取,確定市攝協自立自強的發展方向,開展以文補文、多業助文經營,特別注重發揮自身優勢的有償服務創收,增強市攝協的經濟基礎;
(七)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努力拓展與國內外、境內外同行間的友好往來,相互交流創作經驗和有關信息。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杭州市攝影家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團體會員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後,與個人會員權益同等。
第九條 凡擁護市攝協章程的本市(含所轄區、縣、市)專業攝影工作者和業餘攝影愛好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加入市攝協:
(一)從事攝影創作、理論研究、編輯、教學、暗房製作等,有一定成績者;
(二)從事攝影組織工作有一定成績者;
(三)從事攝影器材的設計、研製有一定成績者。
入會條件:
(一)本人申請,一名市攝協會員介紹;
(二)在杭州市攝影家協會以上攝影團體影展影賽中入選兩幅作品以上的,或在專業攝影報刊上發表兩篇以上理論文章的;
(三)歡迎熱愛和支持攝影工作的企業家申請入會,其條件不受作品入選發表與否的影響;
(四)對攝影教育、培訓有較大的貢獻,連續辦班兩期以及的組織、策劃工作者。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經市攝協主席團秘書組審核,主席團會議批准,領取會員證,即為市攝協會員。
第十條 市攝協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參加市攝協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對市攝協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退會自由(提交書面退會通知,交回會員證)。
第十一條 市攝協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三)維護市攝協的合法權益;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接受並努力完成市攝協委託的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市攝協維護憲法和國家有關文藝法規所賦予文藝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權利,保護會員合法的權益。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觸犯刑律被開除公職和被剝奪公民權者,一律作除名處理。違反市攝協章程、給市攝協工作造成損失及不良影響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將根據情節輕重,可分別作出批評教育、停止或開除會籍的決定。
第四章 組織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市攝協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本屆理事會成員;
(三)會員除名決定;
(四)市攝協的解散和清算;
(五)審議市攝協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制定會費標準;
(七)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理事會決議可採用傳真、郵件、電話簡訊通訊方式。必要時經主席團同意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會員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
第十六條 理事會為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權是:
(一)選舉產生本屆主席團成員;
(二)貫徹落實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三)決定有關重要事項,視工作需要,增補理事。
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
第十七條 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理事、主席團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主席團成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主席團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其職權是:
(一)對理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選舉產生本屆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
(三)任命秘書長,通過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人選。
第十九條 秘書組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為市攝協日常辦事機構。其職權是:
(一)對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提出年度工作報告,制定並實施下年度工作計畫;
(三)處理本會日常事務,負責協調、實施市攝協所設機構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 市攝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市攝協業務領域有較大的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 市攝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二條 市攝協駐會主席或秘書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市攝協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市攝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四條 市攝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五條 市攝協經主席團提名可聘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攝協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捐贈贊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市攝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 市攝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內分配。
第二十九條 市攝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市攝協應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市攝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市攝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之前,必須接受杭州市文聯和杭州市社會團體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市攝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市攝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對市攝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提交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六條 市攝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杭州市文聯審查同意,並報杭州市社會團體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市攝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三十八條 市攝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杭州文聯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市攝協終止前,須在杭州市文聯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除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市攝協經杭州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市攝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杭州市文聯和杭州市社會團體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市攝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5月29日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市攝協。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杭州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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