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杭州市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2023年版)》是杭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2023年版)
- 批准文號:杭發改法規〔2023〕7號
懲戒措施 | 序號 | 懲戒內容 | 懲戒對象 | 法規政策依據 | 實施主體 |
一、依法依規實施市場或行業禁入 | 1 | 收回相應的車輛經營權並註銷車輛經營權持有登記 | 有《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情形的主體。 | 《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2 | 吊銷經營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網約計程車經營者。 | 《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3 | 扣留船舶證書、證件二至四個月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4 | 扣留船舶有關證書、證件十二個月以上直至吊銷有關證書、證件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情形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5 | 吊銷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許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不按照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載明的內容排放污染物,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主體。 |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 | 市生態環境局 | |
6 | 六個月以內停機整頓 | 1.違反《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2.違反《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計算機系統運營、服務單位;3.違反《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情節嚴重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和數據中心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網際網路上網服務提供單位的計算機系統運營、服務單位。 | 《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 市公安局 | |
7 | 責令停業 | 違反《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 | 《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 市公安局 | |
8 | 六個月以內停業整頓、停機聯網 | 違反《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單位或者個人。 | 《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 市公安局 | |
9 | 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 違反《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逾期未改正的生產經營單位。 |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 | 市應急管理局 | |
10 | 責令停止招生或者吊銷辦學許可證 | 有《杭州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學前教育機構。 | 《杭州市學前教育促進條例》第五十一條 | 市教育局 | |
11 | 吊銷經營許可證 | 有《杭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且情節嚴重的,或違反《杭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者。 | 《杭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2 | 吊銷車輛運營證 | 有《杭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情形,逾期未改正的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者。 | 《杭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六十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3 | 吊銷漁業捕撈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情節嚴重的主體。 | 《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 市農業農村局 | |
14 | 扣留船舶證件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5 | 吊銷相關證照或責令停業整頓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6 | 扣留或吊銷證書、證件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情形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7 | 禁止船舶進出港口或者責令停航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船舶。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18 | 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情節嚴重的燃氣經營者。 | 《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 市城管局 | |
19 | 吊銷道路運輸證、沒收營運(線路)標誌牌 | 有《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逾期不改正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 | 《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20 | 吊銷道路運輸證、沒收營運(線路)標誌牌 | 有《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的客運經營者。 | 《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條第(五)款 | 市交通運輸局 | |
21 | 暫扣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10日以下 | 有《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三條情形的主體。 | 《杭州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三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22 | 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相關業務經營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旅遊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情節嚴重的旅遊經營者。 | 《杭州市旅遊條例》第六十條 | 市文廣旅局 | |
23 | 責令停業整頓 | 違反《杭州市旅遊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節嚴重的旅遊經營者。 | 《杭州市旅遊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 | 市文廣旅局 | |
24 | 依法吊銷家畜屠宰許可證 | 不符合《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經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達不到條件的家畜屠宰廠(場);違反《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家畜屠宰廠(場)。 | 《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 | 市商務局 | |
25 | 暫扣家畜屠宰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主體。 | 《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 市農業農村局 | |
26 | 吊銷衛生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集體一伙食單位、為社會公眾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 《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 市衛健委 | |
27 | 從房屋安全鑑定單位名錄中刪除 | 違反《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情節嚴重的房屋安全鑑定單位。 |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款 | 市住保房管局 | |
28 | 收繳有關證件 | 違反《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培訓機構。 | 《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29 | 吊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 | 有《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情形,經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違反《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培訓機構。 | 《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 |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 |
30 | 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 有《杭州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開發建設單位。 | 《杭州市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 市建委 | |
31 | 撤銷特許經營權 | 有《杭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的特許經營者。 | 《杭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第三十七條 | 市城管局 | |
32 | 收回特許經營權 | 有《杭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經市政公用事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特許經營者。 | 《杭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第三十八條 | 市城管局 | |
33 | 吊銷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行政許可證件 | 違反《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主體。 | 《杭州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 市城管局 | |
二、依法依規實施職業禁入或從業限制 | 34 | 吊銷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 有《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且情節嚴重,或有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 | 《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35 | 吊銷許可證件 | 有《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 | 《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36 | 扣留證書、證件三至六個月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船舶的責任船員。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37 | 扣留證書、證件六個月以上直至吊銷 | 有《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的船舶的責任船員。 | 《杭州市水上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 市交通運輸局 | |
38 | 吊銷漁業捕撈許可證 | 違反《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情節嚴重的漁業從業人員,或違反《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漁業從業人員。 | 《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 | 市農業農村局 | |
三、依法依規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 | 39 | 五年內不得申報科學技術項目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資助 | 有《杭州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行為,且情節嚴重的科學技術人員。 | 《杭州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三十九條 | 市科學技術局 |
四、依法依規限制參加評優評先 | 40 | 不得參加文明單位、先進單位等評選 | 有《杭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經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單位。 | 《杭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第三十三條 | 市衛健委 |
五、依法依規共享公示失信信息 | 41 | 將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資質管理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用地、規劃、建設、預售的管理依據 | 有《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 《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 | 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資局、市住保房管局等 |
42 | 不良信息依法記入信用檔案 | 違反《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受到行政處罰,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應當作為不良信息的。 | 《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第三十二條 | 市城管局 | |
六、納入重點監管範圍 | 43 | 增加監督抽查頻次 | 不良信用信息記錄較多的單位。 | 《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44 | 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 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 《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四十三條 | 市民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