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杞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杞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開封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2月1日,杞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開封市及所轄9個縣(區)監察委員會已全部組建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杞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Qi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2月1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任明
  • 領導機構:開封市監察委員會
職權調整,監察範圍,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組織機構,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杞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杞縣紀委機關與杞縣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共有19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機關黨委、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六監督檢查室、第七審查調查室至第十審查調查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紀委監察委
下屬2個事業單位:廉政教育中心、紀檢監察技術中心。
實行統一管理的派駐機構17個。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紀委。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綜合業務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等;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等。
2、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等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3、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綜合輿情工作等。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
4、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派駐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和機關直屬單位黨群工作。領導機關工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5、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6、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負責向市紀委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負責縣紀委監委對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7、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縣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派駐機構及鄉鎮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等。
8、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9、第一至第六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方)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地方)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承辦涉嫌一般違紀問題線索處置;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地方)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10、第七至第十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等。
11、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全體幹部和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派駐機構

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衛健委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駐縣交通局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任明

副主任

周博、史元廠

委員

何青、唐俊偉宋家蒲、朱德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