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杞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點:杞縣人民政府院內
  • 隸屬關係::杞縣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10個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服務承諾,

基本信息

地點:杞縣人民政府院內
隸屬關係:杞縣人民政府
機構位置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研究提出促進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管理企業債券發行,銜接企業上市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的總規範和投資重點,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和縣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負責全縣利用國外貸款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使用方向,監測債務安全情況;安排縣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和重大外資項目及企業境外用匯投資項目;指導信託業、證券業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指導全縣招標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資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和設計的審查;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組織制定工業總體發展規劃、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基礎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服務的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組織研究城鎮化戰略、協調、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
(七)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國家和省、市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全縣糧食、棉花、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八)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提出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合作;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投融資、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法律和規章,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縣政府的規定,領導縣鹽業管理局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掛產業政策股牌子)
負責委機關的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來信來訪、督辦查辦、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參與重大政策的研究擬定;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有關方面送縣發展改革委審查或徵求意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的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工作;負責工程諮詢和相關招標代理等投資中介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負責縣重大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的管理;負責委系統的普法和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
研究分析全縣產業發展情況,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組織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監督產業政策實施情況;研究提出服務業的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的制訂和實施;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委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及代管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及代理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發展規劃股(掛城鎮發展股牌子)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待業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規劃;規劃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項目;負責中長期規劃的中期評估。
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城鎮化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城鎮化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鎮產業發展、公共設施與基礎設施產業化的建議,協調城鎮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協調城鎮間發展的政策建議;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四)國民經濟綜合股(掛政策研究室牌子)
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對全縣經濟運行經濟預測、預警,提出促進全縣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結構調整、穩定物價等經濟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協助做好各鄉鎮和縣直部門責任目標的協調工作。
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政策建議;起草有關重要檔案和報告;安排重大調研活動;協調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五)固定資產投資股(掛國土基建股牌子)
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審批上報基本建設項目、集體和個人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等投資計畫;負責縣級各種建設資金的綜合平衡,提出並組織實施多渠道籌措資金的措施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縣級財力和教育附加費項目,城市建設稅項目,並下達投資計畫;負責下達銀行用於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貸款規模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負責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及國家、省、市、縣管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的上報與審批。研究制定全縣建設項目設計審批的政策、法規;辦理國家、省、市委託項目,利用外資項目、縣參與投資和列入縣投資計畫的使用銀行貸款項目的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政策性審批;監督與建設工程造價有關的投資建設定額標準和收費標準的制訂與執行,指導和監督重點項目的設計招投標;大、中型建設項目(含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的設計招標;指導全縣的工程諮詢業務。
研究擬訂全縣建設項目設計審批的政策、法規;負責縣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擔保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設計和概算調整等審批事宜;指導監督政府投資項目的設計招標,協調與建設工程造價有關的標準、計價的制訂和執行。
(六)農業經濟股(掛杞縣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工作;辦理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七)工業交通能源股(掛地區經濟發展與合作股、高新技術產業股牌子)
分析全縣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協調加快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縣工業結構調整的戰略目標和政策;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提出重要工業品的預期調控指標;辦理政府投資的工業項目和重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擬訂全縣以工代賑政策、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扶貧政策的研究和制訂;辦理全縣以工代賑項目的有關事宜。
組織落實國家經濟動員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地方國民經濟動員的實施辦法;負責安排國民經濟戰備動員措施費、動員科研費、事業費;銜接國家戰略物資儲備。
研究全縣交通運輸發展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平衡全縣財政性交通建設專項資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擔保的債務性資金,平衡、報批和下達全縣交通建設投資計畫;辦理全縣交通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全縣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擬訂全縣能源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縣能源供給,最佳化能源結構,研究提出新能源開發的政策建議;辦理全縣能源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協作活動和對口支援;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土地開發利用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編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各類開發區、園區有關政策。
研究提出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編制資源節約、節能和綜合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的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審批管理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辦理高技術產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八)社會發展股(掛就業和收入分配股牌子)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的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辦理社會事業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全縣就業、居民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編制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相關的重大問題。
(九)經濟貿易財政金融股(掛對外經濟股)
監測分析全縣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負責糧食、棉花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配額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管理全縣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辦理市場體系建設投資項目有關事宜。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狀況;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審核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負責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工作,實施政府推進市場化融資工作,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協調股份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管理,銜接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擬訂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研究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並協調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與監測;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及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全縣對外合作項目庫建設;辦理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外資設備進口免稅確認的有關事宜;提出對境外投資的總量、結構、用匯的規劃和政策;負責審核辦理企業境外用匯投資項目事宜。
(十)物價工作辦公室(掛物價調控股、收費管理股、價格管理股牌子)
監測、預測居民消費價格、重要商品的零售價格,主要生產生活資料價格情況,分析價格形勢,預測價格變動趨勢,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政策建議;研究提出防止價格異常波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價格和收費管理的法規、政策;指導價格和收費的成本監審工作;負責組織價格聽證、價格公示和信息發布;指導價格認證工作;徵收管理價格調節基金。
研究提出全縣由國家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政策以及調整價格的意見;組織實施國家關於產品價格、服務價格改革和調整的有關方案;負責縣管重要商品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管理目錄的制定;擬訂和調整縣管工農業產品和交通運輸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的標準。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收費改革的方案;研究提出我縣行政和事業收費的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益性收費的管理工作;擬訂和調整縣管收費(價格)標準;擬訂並實施治理亂收費辦法。

服務承諾

為了積極回響黨中央、省、市和縣關於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有關部署,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更進一步的全面提升發改委整體形象,為企業、民眾和投資者提供更加規範、高效、廉潔的優質服務,按照縣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向社會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認真謀劃全局。準確把握經濟發展走勢,適時向社會公布巨觀經濟政策,引導社會投資,在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充分聽取吸納社會各界對重大經濟政策調整的建議。
二、竭誠文明服務。對前來辦事人員堅持“零距離”指導,“零關係”辦事,“零利益”服務,自覺執行“門好進、臉好看、快辦事、不吃請”,真正把以民為本,為民服務落到實處。做到從工作人員到機關整體,共同樹立良好的服務形象,保證做到熱情、周到、細緻、耐心,杜絕生硬冷漠的惡劣習氣。
三、正確履行重大項目管理職能,做好重大項目的儲備和前期工作推進、協調工作。加強對省市重點項目的管理,集中精力,突出重點,按期優質完成省、市下達的重點項目建設任務。為縣屬項目工程建設提供優質服務,不出現推諉扯皮和刁難服務對象的現象。對項目建設單位報告反映的問題,責任股室,責任人應當在24小時內摸清情況,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協調解決意見。如需縣政府領導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我委將在第一時間上報縣政府分管領導。
四、認真履行服務承諾。堅持優質文明服務,耐心接受諮詢,嚴格履行限時辦結制、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和責任追究制等制度。手續齊全的審批項目3個工作日內辦結。因特殊情況,不能在限定時限內完成的,將於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項目單位。建立服務綠色通道,對重大項目實行全程式跟蹤服務,確保服務到位。
五、嚴格遵守紀律。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民眾利益。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執行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六、實行政務公開。堅持“公開、規範、高效、便民”的服務宗旨,對需要審批、核准及備案項目的要求及辦事程式、所需資料等對外予以公開。
七、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把深入開展機關作風整頓活動與創先爭優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和紀律意識,打造作風優良、服務到位、工作紮實、團結奮進的良好機關形象,切實履行職責,全面提升發改工作。認真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創建民眾滿意機關”活動,努力打造講學習、講團結、講紀律、講作風、講效績的和諧機關。
八、強化責任追究。當事人投訴辦事人員違背承諾的,經調查屬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效能責任追究直至黨、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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