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集區司法局
- 地點:杜集區
- 機構:辦公室、普法辦公室等
- 局長:岳寶俠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責任分工,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規、規章;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管理、指導和督查全區各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具體承擔全區領導幹部學習法律知識的計畫安排、組織和實施考試考務等日常工作;開展對外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三)管理、監督、指導全區的律師工作和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的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各項業務活動;負責全區法律服務市場的規範管理。
(四)管理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司法助理員的工作以及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五)管理、監督、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經費管理,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幹警隊伍建設。
(八)組織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調研;參與全區法制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管理、指導和督查全區各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具體承擔全區領導幹部學習法律知識的計畫安排、組織和實施考試考務等日常工作;開展對外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三)管理、監督、指導全區的律師工作和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的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各項業務活動;負責全區法律服務市場的規範管理。
(四)管理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司法助理員的工作以及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五)管理、監督、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經費管理,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幹警隊伍建設。
(八)組織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調研;參與全區法制建設的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普法辦公室
三、律師管理辦公室
四、安置幫教辦公室
五、社區矯正辦公室
六、“148”法律服務中心
責任分工
岳寶俠局長: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局辦公室、區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工作。
黃若飛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制宣傳、律師及基層法律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律師管理辦公室、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