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枝

杜新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國籍中國
  • 性別
  • 兒子
個人生活,人物事件,

個人生活

人物事件

2021年3月15日,許某委託其表弟王某濤到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案稱: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故意換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依法受理該案件。
接報案後,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及時成立調查組,對郭某寬、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進行調查核實。期間,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匱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找等困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駐馬店市,重點調查了郭某寬、杜某枝夫婦養子郭某實際出生時間為1992年、戶籍信息登記時間卻為1995年的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驛城區衛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於1993年8月18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審批同意生育二胎,於1995年8月23日為郭某申報戶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蘭考縣,重點調查了郭某寬與郭某志二人關係問題,經查詢戶籍信息、家族族譜、走訪村幹部及村民,證實該二人無親屬關係 ;組織警力詢問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襁褓,並在襁褓外綑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床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通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 另外,調查組還組織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鄭州市開展了調查取證。
  • 不予立案
2021年4月7日,經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審查,認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 。
2021年4月8日,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向控告人許某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將不立案理由通知許某,告知許某如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
2021年4月21日,河南大學也發布“錯換人生28年”事件有關情況說明。
  • 開庭審理
2021年9月18日9時,備受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一案,在河南省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法院開庭審理。當日21時35分許,長達13小時的庭審結束,以休庭告終。
  • 一審判決
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許敏、姚師兵、郭威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及許敏、姚師兵要求杜新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鑑定費等各項費用總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駁回許敏、姚師兵、郭威對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 二審開庭
2022年6月23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開庭審理,雙方舉證質證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 二審宣判
2022年7月11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抗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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