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剛(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

杜剛(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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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剛,1967年12月生,中國地質大學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正高級工程師,中共黨員。曾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21年3月,通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對杜剛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剛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
  • 畢業院校:中國地質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免去職務,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歷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20年12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免一批領導幹部,提名免去:杜剛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職務。

依法雙開

2021年3月1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杜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剛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送給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巨額公款歸個人使用;公權私用,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款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套取財政資金,違規為職工發放大額獎金。
杜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杜剛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3月,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杜剛(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通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對杜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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