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合作農場

村級合作農場是指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起,集體(公有)經濟占主導,農民自願參股,聯結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或農業企業,共同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新型市場主體。其成員可以是農民,也可以是各類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加工、行銷的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級合作農場
  • 發起者:村集體經濟組織
  • 主導經濟:集體(公有)經濟
  • 成員:農民等
案例分析,基本做法,

案例分析

案例一:太倉市東林村合作農場的成功實踐與啟示
組建背景
太倉市城廂鎮東林村位於美麗的金倉湖畔,南起蘇崑太高速公路,北越楊林塘,東枕石浦塘,西鄰半涇河,村域面積7平方公里,農戶765戶,2895人,其中農村勞動力1534人。擁有村級總資產5000餘萬元,2010年村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120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7182元。
在太倉市,東林村是組建合作農場最早的一個村。東林村蘇齊芳書記介紹說,東林村組建合作農場,也是農村改革發展需要,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東林村的所有農戶都希望通過“三置換”成為新市民。2010年5月初,東林村姚灣片區的最後一批162戶農戶,僅用了45天時間,就完成了拆遷安置工作,住進了環境優美的現代化新型社區,東林村成為太倉市第一個“三置換”全面完成的村。全村現有耕地面積1400餘畝,一部分是農戶置換的承包耕地,一部分是宅基地整理復墾的土地。這1400畝集體耕地,必須解決誰來經營的難題。村里考慮到農民集中居住後,離土地較遠,耕作不便,加上地塊零散,管理難度大,實行規模經營需要一定的土地整理投入,承包者需要承擔較大的經營風險,本村農民積極性不高。如果發包給外地人經營,會出現亂搭亂建現象,影響田容田貌,也難以有效管理。發包給工商企業,企業可以投入搞高效農業。但高投入需要較長的回報期,且具有不確定因素,再者企業是追求高效益的,因發展高效農業而帶來的大部分收益被企業所得,村集體收益比較少,更談不上農民的持續增收和共享收益。為了把土地資源牢牢地掌握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手裡,以減少無效投入,兼顧發展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東林村、東林勞務合作社、東林農機專業合作社聯合發起組建合作農場。名稱為東林村合作農場專業合作社,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

基本做法

合作農場將基地定位於原姚灣的原6戶農民住宅,通過設施改建變廢為寶。解決起始運作資金。合作農場現已建成倉庫550平方米,農機庫1000平方米,購置中拖3台,高速插秧機5台,其他配套農機具30餘台套。經過近半年的探索實踐,東林村合作農場已形成了比較規範有效的運作機制,在經營方式、生產管理、勞務用工、收益分配等方面創出了新的模式。
一是以“大承包、小包乾”為基本經營方式。合作農場成立之初,曾嘗試採取由集體統管經營、根據季節用工需求臨時招聘員工進行生產和田間管理,最終因責任不明、員工積極性有限導致經營成本增大、收益不高而被放棄。後經廣泛徵求意見,決定採取“大承包、小包乾”的方式進行經營。“大承包”是指1200畝水稻由原村2名農機手來承包,每人承包600畝,擔任分場場長,包產、包肥、包農藥、包用工,定產量、定獎賠,通過競爭和考核來充分調動農場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小包乾”是指農場管理者包乾管理費用,水稻每畝200元,根據各自能力來認定包乾麵積。包乾管理要服從管理技術中的指導用肥、用藥以及田間管理等,並按月考核打分,直接掛鈎結算。合作農場另外200畝土地,主要種植蔬菜和小麥,也各自承包給兩個分場場長經營。
二是以“成本核算、績效掛鈎”為主要考核手段。農場把“成本核算、績效掛鈎”作為激發和調動分場場長及員工的責任心和積極性、主動性的重要手段。規定:每畝糧田(種植小麥、水稻兩熟)核定綜合成本為1150元(按小農經營核算,有一定的降本空間),則對分場場長降低成本部分獎勵20%,超出成本部分從基本工資中扣減2O%;核定產量為水稻單產900斤,小麥550斤,超產部分對分場場長和員工各按超產金額(按國家收購價折算)的20%進行獎勵,非因不可控制因素(如:自然災害)導致減產的。則對分場場長實行減產部分20%的扣除。據測算,在不超核定成本、核定指標每畝各超100斤的情況下。分場場長每年收入達7.6萬餘元,員工收入達2.6萬餘元,收入還是相當可觀的。實行“成本核算、績效掛鈎”辦法以來。極大地增強了農場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熱情,充分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以固定用工與農忙勞務補充為主要用工形式。根據農田管理的最低需求,農場長年聘用了包括分場場長在內的20名正式用工,主要負責平時的田間管理。農忙期間的用工不足部分,則由村勞務合作社提供勞動力,實行按工計酬,既解決了農場季節性用工的急需;又為村勞務合作社帶來一定的勞務收入,實現了合作農場與勞務合作社的雙贏與共同發展。
四是以科技興農和品牌行銷為主要增收舉措。為了提高合作農場經營效益,2010年7月,合作農場與中科院蘇州硒谷研究院簽訂了富硒大米的種植協定,種植了高價值的富硒大米9oo畝。東林村合作農場的富硒大米種植,改變了目前富硒農產品普遍採用葉面噴施無機硒技術,採用最先進的根施技術,硒用量僅為傳統產品的1/20,大大降低了成本。首批收穫的富硒米經上海農科院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檢測,每公斤大米有機硒含量超過0.25微克。合作農場生產的富硒米採取普通包裝、精包裝、禮品裝三種包裝方法;打造“金倉湖”品牌,擴大品牌影響力,提高品牌附加值,產品主要銷往上海的聯華、大潤發、歐尚、羅森等大型超市,實行農超對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2010年農場純收益達450萬元。今後準備通過提高單產和擴大種植面積使總產提高1/4,並準備通過“淘蠱”“阿里巴巴”等網站開展網上交易,適當降低價格。使普通老百姓也能吃得起富硒大米。擴大產品的銷售量,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益。合作農場成立之前,農民一家一戶耕種,自主經營,儘管插秧、收割可以用機械,但田間管理一人一畝幾分地,長年累月,效率極低。成立合作農場,實行集中經營,全村1200畝水稻田常年只有20個人負責管理,極大地提高了生產效率。今後合作農場將投入資金1500餘萬元。用於改善田、林、路、渠等基礎設施,達到農田平整化、渠道格線化、道路生態化,從而實行連片經營,全程機械化作業,生產效率將會進一步得到提升。實行集中經營,機械化耕作,減少了人工,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效益。種子、化肥、農藥等主要生產物資集中批量採購。減少了投入成本。經測算:小農戶經營每畝成本在115O一1200元之間,而合作農場經營每畝成本在1000—105O元之間,每畝成本下降150元左右,合作農場1400畝耕地一年節約成本就達21萬元之多。另外,實行集中經營,有利於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發展高效農業,大幅增加收益。2010年種植900畝富硒米,比種植普通水稻增加收益320萬元,合作農場發展高效農業的成效得到充分體現。
二是促進了村級經濟發展。東林村實現了整村拆遷安置。與農民原住宅一起拆掉的還有許多村里經營的物業用房,這也給村級集體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了壓力。為此,城廂鎮、東林村切實轉變發展思路,在一產上尋找村級集體經濟新的增長空間。東林村將置換出來的土地由村集體為主體進行經營,收益歸村集體所有,如果承包給個人或龍頭企業,則大部分收益被承包人或龍頭企業所得,村集體的收益將大幅減少。合作農場僅2010年就給村集體帶來450萬元的收益,還不包括各種政策性補貼,村級經濟的發展,為東林村的社會事業發展提供了財力支持,同時也為農民的增收奠定了基礎。
三是實現了農民持續增收。一方面,增加了務農人員的報酬。要讓農民安心務農,關鍵在於增加他們的收入,方向在於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即讓更少的農民種更多的地,獲得更多的收益。現在2O個人就種了過去700多戶農戶的土地。不僅種得更多,而且種得更好,產量質量都有明顯增長。分場場長和農場員工收入也比以前大幅增加,而勞動強度卻沒有多大提高,因為耕種、收割主要靠機械。員工主要是參與田間管理,農忙時還會臨時雇用勞力。另一方面,東林村村民也得到了實惠。本著共贏共享的原則,2010年合作農場實現的利潤,在按章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擴大再生產所需資金後,給全村所有人分紅,每人200元,總計60萬元。這200元分紅,可以基本解決一人一年的口糧所需。同時,合作農場蔬菜基地生產的蔬菜以低於市場價20%供應村便利店,村民可憑糧食銀行卡定量購買。通過這兩項福利,東林村村民實現了不種地、不失糧、少失菜,這也有利於鞏固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成果。
四是加快了現代農業發展。通過“三置換”,全村1400畝耕地得到有效集中,並逐步進行整理,形成連片規模經營;村集體是經營主體,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得到最大限度發揮,有力地促進了村級集體經濟和現代農業的發展;村集體的土地,不存在承包期受限、物價上漲、補貼政策調整等因素帶來的矛盾與衝突而影響到村集體和承包者之間的利益和關係,可以安心增加投入和經營。通過一年的經營,效益相當可觀。為了追求更好的效益,充分發揮現代農業的整體優勢,村集體會在土地整理、品種調整、科技攻關、品牌打造和行銷網路拓展等方面加大投入,在政策扶持方面積極主動爭取,進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增強發展實力,力爭更大收益。以上這些因素都決定了東林村合作農場的運作模式對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幾點啟示
東林村合作農場通過一年多的實踐與探索,應該說是積極有效和成功的,對全市農村流轉土地和“三置換”土地的經營管理有許多有益的啟示。
啟示之一:農村流轉土地和“三置換”土地的經營制度多種多樣,但最好的制度安排應該是土地經營的所有收益都留給集體和農民而不是企業或個人。有些地方的流轉土地和“三置換”,土地是發包給個人或企業進行經營的,農民只得到比較少的流轉費,承包土地的個人或企業因發展高效農業而獲得了大部分的土地經營收益,農民和集體是省心和省事了,但卻失去了持續增收的保障和能力。而太倉市城廂鎮東林村合作農場卻走出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子,所有“三置換”土地由村集體統一經營,經營的所有收益都由村集體和農民共享,促進了農民增收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啟示之二:土地經營的方法和路子千條萬條,但最有效的方法路子應該是能夠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如果僅僅是由集體統一經營,沒有好的經營機制和運行模式,不但沒有好的效益,還會引發很多矛盾,重走大集體的老路。東林村實行“大承包、小包乾”的經營方式和“成本核算、績效掛鈎”的經營手段,不僅解除了人們對合作農場是否會吃“大鍋飯”的擔憂,而且充分調動了經營各方的生產積極性,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可和肯定,並在太倉市範圍內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推廣和套用。據介紹,太倉市目前已組建合作農場54家,經營土地面積33638畝。市出台了《關於發展合作農場的意見 明確了發展合作農場的主要政策措施,全市已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可以說,合作農場是在城鄉一體化大背景下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的創新。
啟示之三:體制機制、思路辦法的創新來自於基層、更來自於實踐,只要充分尊重農村基層和農民民眾的創造,困擾和制約發展的各種問題和矛盾總是有辦法解決的。東林村的土地被置換出來後,“誰來經營”的問題也曾一度困擾村黨委一班人。在廣泛聽取黨員幹部和農民民眾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最後決定由村集體統一經營。如何經營好集體土地。東林村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和實踐,現在已找到了一條比較可行的路徑,那就是發展合作農場。調研中還了解到,當前東林村務農人員的年齡總體偏大(合作農場長年聘用的20人全部在40歲以上,其中50歲以上12人,60歲以上6人),知識欠缺,發展現代高效農業有點力不從心,急需年輕人加入。東林村蘇書記介紹,合作農場現有的報酬水平,雖然已經超過或者接近企業職工工資,但也只能起到穩定農業生產隊伍的作用。蘇書記構想,今後合作農場要進一步搞活經營機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必須吸引更多有知識、懂經營、會管理的年輕人加入到現代農業生產中來,也為合作農場的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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