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學鄉學,中國教育家梁漱溟在鄉村建設理論中提出的關於“鄉村組織”兩種形式的一種(另一種是鄉民學校)。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直屬鄒平實驗縣進行政治、經濟、教育、自衛四者綜合實驗的鄉村組織機構。梁氏試圖用村學代替村公所,用鄉學代替鄉公所,使行政機關教育化。以各該區域的全社會民眾為教育對象,重在結成團體,讓大家齊心學好,向上求進步。組織分“學董會、學長、教員、學眾”。成立之初,先組織學董會,推舉學長及常務學董。
學長主持教育,為各該區民眾的師長,不負事務責任。學長及學董都由縣政府禮聘。學董會是村學或鄉學的辦事機構。縣政府就常務學董中委任一人為理事,負責執行實際事務。學長立於監督地位。教員經縣政府介紹由學董會聘請。此外,各鄉學由縣政府派出輔導員予以輔導。村學酌設成人部、婦女部、兒童部等,施以生活必需之教育,以期本村各分子皆有參加現社會、改進現社會之生活能力。鄉學酌設升學預備部、職業訓練部等,辦理本鄉需要而各村學不辦之教育。注重倡導本村本鄉所需要的各項社會改良運動和興辦本村本鄉所需要的各項社會建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