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總)廠材料資金定額

材料(總)廠材料資金定額是根據物資供應任務必須儲備的材料資金數額。

材料(總)廠材料資金定額材料(總)廠根據物資供應任務必須儲備的材料資金數額。是核定流動資金定額的重要一環。確定材料(總)廠的材料資金定額,可採用定額日數法進行確定。其計算公式為:
材料(總)廠資金定額=計畫期平均每日供應額X定額日數
計畫期平均每日供應額,可按材料供應計畫計算出計畫期平均內部供應、對外銷售、廠間調撥材料的價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計畫期平均每日供應額=計畫材料供應總額/計畫期天數
(計畫期天數年度按360天,季度按90天)定額日數是指從材料(總)廠支付購料貨款起,到收回被供應單位的料款止,在整個儲備階段占用資金的平均日數。其中包括:在途日數、驗收日數、整理及準備日數、經常儲備日數保險儲備日數等。1.在途日數是指從支付貨款之日起到貨物到廠為止的正常需用日數。2.驗收日數是指材料到廠後,在卸車、拆包、分析化驗、分類點收等方面需用的時間。3.整理及準備日數是指有些材料還需經一定的加工整理時間。如木材幹燥或規格加工。4.經常儲備日數是指材料(總)廠為了完成供應任務,保證在兩次進料之間的正常供應所必需的庫存材料周轉儲備。因此,經常儲備日數,是按照平均每日供應額計算,能夠保證正常供應的天數,又稱周轉儲備天數。5.保險儲備日數是指為防止意外因素(如供應脫期、運輸受阻),對主要的關鍵性材料增設必要的保險儲備所需追加的周轉天數。對一些供應沒有規律的材料,如罕有配件和季節性儲備等,可在確定物資儲備定量的基礎上確定其資金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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